网络购物已经成为大众主要消费方式,退货纠纷随之频发。不少消费者申请退货退款时,常常遭遇商家抛出“超过7天不能退”“商品已拆封不予退货”等理由拒绝售后。不少消费者由于不熟悉法规,被商家话术误导,放弃合法退货权利。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消费提示,厘清退货相关法律边界,提醒广大消费者擦亮双眼,依法维护自身退货权益。

现实消费场景中,退货分为个人原因无理由退货,以及商品质量问题引发的退换货,二者法律适用条件并不相同。中消协围绕群众高频疑问,梳理四大维权焦点,为消费者划清维权红线。

商家以超7天为由拒绝退货,是否合法?

退货能否以“7天”一刀切,关键要看退货事由。若是消费者个人原因不想要、买错商品,远程购物可享受签收起7日无理由退货。

但如果商品本身存在质量瑕疵、缺陷,适用三包相关规定,不受7日无理由退货规则完全约束,线上线下统一遵循“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法定,约定不得低于法定”原则。7日后商品故障严重,无法实现正常使用,消费者依旧可依法要求解除合同退货。

以手机为例,主机三包有效期一年,售出7日内出现性能故障可退换货,15日内可换货;三包期内经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可申请换货,无同型号货品时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家电、汽车、电脑等品类均有对应三包细则,消费者可对照法规维权。质量问题退货,商家需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全额退款,不得无故拖延。消费者还可借助“消协 315”小程序核验商品真伪。

“无理由退货”究竟适用哪些消费场景?

7日无理由退货法定适用范围仅限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远程购物场景,消费者收到货物起7日内,无需说明理由即可退货,经营者应当落实法定义务;消费者也应秉持诚信原则,合理行使权利。

线下购物本身没有法定7日无理由退货,但当前多地开展放心消费创建,不少商家主动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可通过“消费查”小程序,查询作出该承诺的经营主体。

商品已经拆封,还能不能退货?

适用远程购物“7日无理由退货”规则时,消费者应当保障退回的商品完好。拆封和商品完好没有直接关系。所谓商品完好,是指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

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商家不得单纯以“已拆封”为由拒绝7天无理由退货。

哪些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

法规明确划定排除范围,四类商品直接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定制商品、鲜活易腐品、拆封的音像及数字化软件、交付的报纸期刊。

另有三类商品,购买时经过消费者确认,可排除无理由退货:拆封后危及人身安全、品质易发生改变的商品;激活试用后价值大幅贬损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确告知的临期、瑕疵商品。

中消协强调,除上述法定情形,商家不可随意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变相剥夺消费者法定权利。

中消协特别提醒,遭遇不合理拒退时,消费者要留存订单、聊天记录、购货票据等凭证,对照相关法规有理有据主张诉求,勇敢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

文|记者 马灿 实习生 刘紫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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