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要求员工将宣传信息转发至朋友圈、让员工统一修改个人社交账号的头像和昵称、同事间必须互相点赞留言……记者调查发现,在部分企业中,员工被“征用”个人社交账号、被要求在私人社交空间进行工作宣传的现象时有发生。受访专家认为,企业要求员工在私人账号发布公司宣传信息,应当以倡导、激励为主,并尽可能避免在非工作时间安排发布任务,以保障员工的自主权和休息权。(9月3日《工人日报》)

不知从何时起,不少职场人的私人朋友圈变了味。强制转发企业广告、统一修改社交账号昵称签名、下班后点赞截图打卡,完不成任务便扣绩效、降薪资甚至降职辞退。企业肆意“征用”员工私人社交空间,将个人朋友圈变为免费营销“广告位”,这种变相压榨的职场乱象,既侵犯员工合法权益,也违背合规用工底线,亟待纠偏整治。

朋友圈是承载个人生活、私人社交的专属空间,并非企业可以随意支配的宣传资源。依据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与私人空间受法律保护,企业强制员工利用个人社交账号开展商业宣传,超出合理用工范畴,突破了“最小必要”原则,本质上是对员工隐私权、自主选择权的变相侵犯。许多员工为规避强制要求,不得不分组可见、注册小号,无奈应对背后,是私人生活被工作过度侵蚀的无奈。

需要警惕的是,这种强制宣传已然沦为职场“隐形加班”。不少企业无视工作与生活的边界,要求员工在下班、周末乃至法定节假日转发宣传内容,部分岗位还需要员工自主构思文案、设计海报,耗费大量私人时间和精力。企业将此类无偿劳动视作理所当然,甚至与绩效、奖金、职级挂钩,用惩罚机制倒逼员工妥协,肆意侵占员工休息权,让“下班离线”成为空谈。上海法院审结的员工未发朋友圈被降职降薪案件,也明确判定企业此类处罚不合理,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司法支撑。

企业宣传营销,不该靠强制压榨员工实现。企业想要借助社交资源推广品牌无可厚非,但前提是尊重员工意愿、恪守法律底线。合理的方式应当是以倡导、激励为主,依托企业文化感染力,让员工自愿参与品牌宣传,而非借助罚款、辞退、降职等高压手段强制推行。若确有相关岗位工作需求,企业应在劳动合同中提前明确约定,保障员工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杜绝单方强加工作义务。  

面对职场侵权乱象,劳动者更需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权。遭遇朋友圈强制打卡、变相压榨、无理处罚等情况,员工要留存好工作指令、考核规则、群聊记录、处罚凭证等关键证据,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

文 | 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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