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广州市民政局官网留言咨询,已有法院离婚判决书,要补办离婚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广州市民政局回复表示,在我国办理离婚可以选择在法院办理诉讼离婚或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两种途径选其中一种办理即可。在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生效即代表婚姻关系解除,司法文书遗失的可咨询经办法院申请查阅相关卷宗。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可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离婚证。在法院办理完离婚后,不能也无需再到民政部门办理或补办离婚证。
记者检索发现,不少公众有类似的疑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曾以《拿法院生效文书为啥办不了离婚证?》一文以案普法,离婚证和民事调解书都能解除婚姻关系,但民事调解书还可以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内容进行确认,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这是离婚证所没有的。只要拿到的是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就意味着婚姻关系已经正式解除,当事人不需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日后若需证明离婚状态,生效的法院文书和离婚证具有同等效力。
经诉讼离婚的当事人离婚后办理再婚、出入境、财产登记等事务时,会被要求出具作为离婚证明的裁判文书。如何能进一步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全国多地实行离婚证明书制度。根据《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点击查看原文),人民法院作出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向作出该裁判文书的人民法院申请出具离婚证明书。离婚证明书的编号应当采用生效裁判文书的案号,并写明当事人婚姻关系的缔结时间、登记机关、婚姻关系解除时间、生效法律文书名称。
另有网友在广东省民政厅官网留言咨询,有家人于1990年在广东省内领取结婚证,目前证件已遗失,补办证件是否可以异地办理?
广东省民政厅回复表示,2025年5月10日起婚姻登记已实行“全国通办”,可以异地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文 | 记者 高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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