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2026年部分地方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暨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在广东广州举办。本次座谈会暨培训班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办,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承办,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协办。

来自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工委)负责同志和从事备案审查工作的同志,以及17个省、自治区省会、首府城市以及厦门、宁波、青岛、深圳4个副省级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工委)的有关同志参加本次学习。

广东率先实现备案审查年度报告工作全覆盖

现场,广东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超在会上作交流发言,介绍近年来广东备案审查工作取得的新成效。

“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选定的试点省,我们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陈超在会上介绍,今年7月,《广东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监督条例》出台,该条例与省备案审查条例紧密衔接,构建起从“源头规范”到“事后监督”的全链条全覆盖制度闭环。

值得一提的是,发言中提到广东的多个“率先”“首次”。陈超介绍,广东率先实现备案审查年度报告工作全覆盖。自2020年首次实现省市县三级人大全覆盖后,目前已连续开展6年。此外,广东率先探索听取政府专项报告。2024年在省级人大层面首次听取审议省政府备案审查专项报告,开拓备案审查领域人大监督工作新路径。在案例发布方面,广东近年累计向全国人大报送典型案例53件。

如何打通备案审查触角延伸的“最后一公里”?省人大坚持全省一盘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广州、佛山等7个试点市25个镇街示范点已有一定建设成果,不断总结推广可复制经验,有力推进了全省镇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在强化数字赋能方面,广东依托省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开发完善镇街报备审查模块。目前该平台已接入全省1600多个乡镇街道。

“被动等”变为“主动查”,“单一审”变为“联动审”

规范性文件审查有何变化?陈超介绍,广东正从“被动等”向“主动查”转变、从“单一审”向“联动审”转变。如在营商环境领域,与相关市人大联合纠正某文件要求申报主体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本市注册商标的规定,该规定限制了非法人组织申报,涉嫌设置不平等市场准入条件,不符合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经沟通已修改。在生态环保领域,纠正了某规章关于古树名木保护与上位法不一致的规定等。

广东已建成并不断升级全国首个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陈超表示,广东正持续完善省级数据库,推动全省现行有效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15000多件入库。

此外,广东在拓宽民意参与渠道方面,注重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使备案审查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文 | 记者 张小悦

责编: 校对: 审签:
版权申明

羊城晚报·羊城派原创,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