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惠州的马路、园区或是小区里,今后你说不定就能遇上慢悠悠行驶的无人快递车、扫地车或是巡逻车。这些“没人开”的小车安不安全?会不会影响日常出行?近日,惠州市人工智能和机器人发展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四部门联合印发《惠州市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给这类无人车上路定下明确规矩,也为市民出行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该细则已于今年9月7日起正式施行。
不少市民最关心的问题是:无人车出了事故,找谁担责?会不会赔不起?《实施细则》直接划出了赔付硬底线:每一台获准上路的功能型无人车,必须投保不低于500万元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从源头夯实事故赔偿基础,有效化解“出了事没人管”的顾虑。
除了高额保险,每台无人车背后都有专人值守兜底。在道路测试阶段,严格执行“一车配一名安全员”的配置标准;即便进入商业化示范应用阶段,每20台车也至少配备1名安全员。所有安全员均需经专业培训合格,可通过现场或远程方式实时盯守车辆运行状态,一旦遇到系统故障、突发路况,可第一时间人工接管车辆,最大程度降低车辆失控风险。
按照《实施细则》要求,无人车必须完整记录事故前后各90秒的行驶数据,保存时长不少于1年,车速、位置、操控指令全流程可追溯、可核查。车身也强制张贴“无人驾驶”醒目标识,自带灯光、喇叭提醒功能,主动警示周边交通参与者。若真发生交通事故,运营主体须在20分钟内抵达现场处置,交警部门将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认定责任。
也有市民担心,无人车上路会不会开得快、乱占道,反而给日常出行添堵?对此,《实施细则》也设下了严格的“行车边界”。在公共道路行驶时,无人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基本和普通电动自行车速度相当,不易因高速行驶干扰正常交通秩序。
同时,无人车必须和普通车辆一样遵守交通规则:按车道行驶、遵从信号灯指示、主动避让行人。一旦出现闯红灯、超速20%以上、不按规定避让行人等违规行为,运营企业将被约谈整改,多次违规或整改不到位的,将被暂停甚至终止上路资格。
市民也不用担心无人车“突然现身”。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市交通运输局会定期向社会公示无人车测试与示范应用的时间、路段和区域。遇上暴雨、大雾等极端天气,无人车原则上暂停运行,特殊情况也须报备并服从交管指令,及时采取避让、停驶等措施。
作为惠州首部针对功能型低速无人车的专项管理细则,这份《实施细则》的出台补上了惠州低速无人车领域的政策空白。对普通市民来说,这不只是一份行业管理文件,更意味着无人车的应用场景将逐步从封闭的园区、景区、厂区,延伸到城市公共道路——未来不管是日常收快递、走在清扫干净的马路,还是在社区里看到巡逻的无人车,大家都能在生活细节里直观感受到智能化带来的变化。对产业而言,开放公共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也能帮助企业在真实路况中打磨技术、优化产品,加快功能型无人车的商业化落地步伐,为惠州人工智能和机器人产业发展注入实实在在的动力。
文 | 孙子浩 吴浅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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