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州清风”9月9日消息,经中共韶关市委批准,韶关市纪委监委对始兴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钟万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钟万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无偿接受他人提供的服务,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违背组织原则,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在干部职务晋升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拥有非上市企业股份;毫无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接、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钟万年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韶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韶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钟万年开除党籍处分;由韶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文︱记者 黎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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