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通家庭存在老人短途出行、接送小孩、买菜代步的现实需求。”“希望相关部门调研市民短途代步的民生需求,是否可以研究出台针对家用电动三轮车的管理细则。”近日,有武汉市民通过城市留言板留言,建议研究出台电动三轮车出行管理政策。记者看到,还有网友据此制作发布了视频。

该市民留言写道:两轮电动车载人稳定性差,下雨天风险较高;小汽车早晚高峰拥堵、停车困难,很多家庭希望使用安全的电动三轮车作为日常代步工具。按照目前武汉现行规定,家用电动三轮车无法办理非机动车牌照,不在工信部机动车公告目录的车辆不能合法上路。而符合机动车公告的电动正三轮摩托车,需要考取D证、购买交强险,对于年纪偏大的普通市民来说门槛较高。建议对符合安全标准的车型,探索备案、通行管理方案。加强市场监管,提醒消费者购车前认清政策,避免群众被商家误导,买到无法上路的车辆,造成财产损失。如果暂不放开,也希望能够多渠道向市民科普电动三轮通行政策,减少老百姓购车踩坑的风险。
低速电动三、四轮车,俗称“老头乐”。记者查询武汉城市留言板发现,更多的市民反映电动三轮车、“老头乐”导致交通秩序混乱,还有不少“老头乐”违法揽客营运。

在网络视频的评论区里,网友几乎一边倒地反对“老头乐”上牌上路。

“老头乐”是低速电动三轮或四轮车的俗称,也被称为老年代步车。其外形像微型汽车,有封闭或半封闭座舱,基本都以电池为动力。对于“老头乐”,武汉交警一直采取劝阻、查处措施。
严格来讲,市面上厂家生产出厂的“老头乐”,申报的并不是乘用车,而是厂区代步车。可以在景区、园区、工厂厂区等封闭场所使用。其性能不符合机动车、非机动车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具备机动车注册登记条件,不能上牌使用,更不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道路上行驶。
部分不法商家还为自家“老头乐”配上“8888”“6666”之类的牛气号牌!交警提示:是假牌!不得上公共道路行驶!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极目新闻、新京报、河南交警、武汉城市留言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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