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报警电话是公安机关受理群众报警、紧急求助和投诉的“生命热线”。然而,个别人员为发泄情绪、满足无理诉求,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扰乱单位秩序。此类行为不仅严重浪费有限的警力资源,更可能导致真正处于危难中的群众无法及时获得救助,错失最佳求助时机,造成严重后果。记者9月15日从江门台山市公安局获悉,近日,台山警方依法查处2起重复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的案件,行政处罚2人。

据介绍,2026年1月至7月,高某在其反映事项已获得公安机关多次明确答复和指引的情况下,仍持续就同一事项高频次拨打110报警电话,累计报警1182次,严重干扰110报警服务台正常接处警工作秩序。其间,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多次劝导、反复说明指引,高某均未予理会,继续重复报警。

合理诉求应通过法定渠道反映。已获明确答复,仍反复拨打110,不仅无助于问题解决,还扰乱单位秩序,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8月27日,在多次提醒告知无效后,台山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高某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而在另一个案例里,罗某此前因劳资纠纷信访,相关部门已依法按程序对其信访事项进行处置答复。在诉求已有明确处理结果后,罗某仍就同一事项重复报警1213次,长期占用接警资源,经民警多次劝导警示后仍未停止,严重扰乱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依法通过申诉、复议、诉讼等途径理性表达,但不应恶意重复报警滋扰110接警台正常工作秩序。8月13日,台山警方依法传唤罗某进行释法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罗某行政处罚。

台山公安相关负责人表示,110报警平台是重要的社会公共资源,承担着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应急抢险救援等重要职责。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属于违法行为,对于拨打110取乐、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报假警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 | 记者 陈卓栋 通讯员 台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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