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7日,湖南航空发布声明,内容如下:
9月15日,A67776(成都天府-长沙)航班正常落地长沙并开启舱门,在旅客下机过程中,一名旅客随身携带的充电宝出现明火。机组发现后立即进行处置并组织旅客有序下机,明火被及时扑灭。事件未造成人员受伤,客舱设施未受损。
湖南航空提醒广大旅客朋友,在乘机出行时,优先选择不携带充电宝,如需携带,按照符合“3C认证”等相关要求检查随身携带的充电宝,飞机上全程禁止使用充电宝。让我们携手共同守护平安顺利的飞行旅程。


充电宝如何安全带上飞机?

出行指南:乘机前请自查
检查充电宝是否有清晰的3C标识(CCC标志),无标识或标识模糊的不可携带。
确认充电宝不在召回名单内。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官网查询。
查看充电宝额定能量标识,确认≤100Wh(Wh计算方法见下方说明);100-160Wh需航司批准。
清点数量,确认不超过2个充电宝。
检查充电宝外观是否完好无损,无鼓包、变形、开裂、发热异常等情况。
做好绝缘防护,可用原装包装袋、塑料袋或保护盒存放,避免电极与金属物接触。
登机后请这样做
将充电宝放置在前排座椅下方的手提行李中,或放入座椅靠背口袋内,确保随时可查看,不得放置在机舱头顶行李架中。
如有开关,请关闭。全程不使用。如发现充电宝发热、冒烟等异常,请立即通知乘务员。
额定能量(Wh)怎么算?
充电宝的额定能量(Wh)= 标称容量(Ah)× 标称电压(V)
充电宝上标注的容量单位通常是 mAh(毫安时),而上述公式中需要使用 Ah(安时)。因为 1Ah = 1000mAh,所以需要将 mAh 除以 1000 换算为 Ah 后再代入公式计算。
举例:一款标称容量20000mAh、标称电压3.7V的充电宝——
第一步:20000mAh÷1000=20Ah(将mAh换算为Ah)
第二步:20Ah×3.7V=74Wh(计算额定能量)
74Wh≤100Wh,可以正常携带。如果充电宝上只标了mAh,可用上述方法计算。若无法通过标注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则禁止携带。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湖南航空、青蜂侠Bee、运城广播电视台、桂林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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