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已于8月15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告别单行法分散监管模式,迈入体系化、精细化的法典化治理新阶段。

羊城晚报记者从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广州已有多起环境违法案件适用新法条款办理,从工地冒黑烟的挖掘机到企业乱存的废漆桶,同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尺度正在发生变化,“过罚相当、宽严相济”的治理导向正通过一个个具体的案件落地显现。

“旧案”用新规
违法处罚更科学合理

此次记者了解到的两起案件,均属于 “违法行为发生在法典实施前、处罚决定作出在法典施行后” 的跨法衔接情形,按照法律适用 “从旧兼从轻” 的原则,最终均适用了法典规定,新旧处罚尺度的差异十分直观。

白云区三处施工工地在作业时,各有1台挖掘机、挖钻机排放出可视黑烟。根据广州市划定的管控范围,白云区属于全天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若依照此前的地方法规,此类违法行为不论涉案设备数量多少,每个工地一律处以2万元罚款;而法典对同类违法行为明确了 “每台五千元” 的计罚标准,单台设备的处罚额度大幅下降。最终当地执法部门依据法典对三个工地分别作出处罚,同步向企业做好普法答疑。

在花都区,一家化妆品包装材料生产企业因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被立案调查,其生产产生的废油漆桶、废漆渣等物料未按要求存放,贮存间未做防渗漏处理,也未实现分区分类管理。按照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法规,此类行为罚款区间为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法典则对处罚层级作出拆分,一般违规情形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只有拒不改正的才处以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由于该企业在被调查后迅速落实整改,完成了贮存间防渗、分区固化处理等工作,并主动申请从轻处罚,执法部门最终适用法典新规作出了处理。

不只罚款数额改变
执法底层逻辑全面升级

“两起案件的处罚调整,折射的不只是单一法条的增减,更是生态环境治理底层逻辑的系统性升级。”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以往生态环境执法依据散见于大气、水、固废、噪声等十多部单行法律法规,不同领域规定各成体系,一线执法中容易出现依据衔接不畅、裁量尺度不一的情况,市场主体也难以形成清晰的合规预期。作为生态环境领域的基础性、系统性法律,法典将分散的规范进行体系化整合,形成了覆盖全面、逻辑统一的法治标尺,让执法定性更清晰、裁量更有据,也大幅提升了办案效率。

在责任设定上,法典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的整改意愿分档设置法律责任:对主观恶意强、环境风险高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惩戒,牢牢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对无心过失、主动整改的轻微违法则合理下调处罚幅度,让处罚与违法程度真正匹配。前述两起案件中处罚标准的细化与调整,正是这一治理理念的具体体现。

与此同时,法典也为基层治理直接赋能,明确赋予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独立执法主体资格,可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现场检查、查封扣押、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省去了层层报批的流程,让基层执法响应更迅速、权责更清晰,治理触角进一步向一线延伸。

值得一提的是,法典的实施也带来了新的治理命题。在传统污染治理之外,新污染物风险管控、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第三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监管等新兴领域被纳入监管范畴,更广的监管覆盖面、更严的治理标准,也对执法队伍的专业素养、科技应用能力和复杂案件处置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推动法典平稳落地、充分释放治理效能,广州正加快推进配套制度的衔接更新。记者了解到,广州正在修订全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印发首批适配法典的执法文书模板,搭建适用法典典型案例、优秀执法卷宗资源库,为一线执法提供清晰、可操作的实务指引。与此同时,覆盖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镇街环保业务人员的专题培训也在分层分类开展,确保执法人员准确把握法典精神与条款适用规则。

文|记者 薛仁政 通讯员 穗环宣
图|羊城晚报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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