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9月1日《东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以来,东莞市寮步城管严格对标新规要求,坚持普法宣传与执法查处双管齐下,推动市容环境治理规范化、法治化。9月9日,寮步城管组织执法力量开展环城路占道经营及城市“六乱”专项整治行动,以实际行动落实新规要求,引导商户、群众自觉遵守市容管理规定。

本次行动聚焦环城路沿线市容环境突出问题,重点对占道经营商铺、流动摊贩开展现场核查处置,同步细致巡查沿线路面环境卫生,逐一排查道路垃圾散落、杂物乱堆、污水污渍、摊贩遗留废弃物等问题。执法人员坚持“普法先行、教育为主”的原则,现场向商户、摊贩宣讲《条例》中关于占道经营、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的相关条款,明确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及整改标准。

针对不同违规情形,执法人员坚持分类处置、刚柔并济: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当场指出其违反《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地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规定,其中对年长流动摊贩坚持柔性劝导,耐心讲解占道经营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以及随意丢弃垃圾违反《条例》中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要求的相关规定,引导其自觉规范经营、做好经营垃圾收纳;对临街店铺店外经营行为,明确其违反《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临街店铺不得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占用户外场地进行摆卖、堆放、展示、作业等活动”的规定,同时告知临街店铺应当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法定义务,依据《条例》相关规定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整改标准与期限,督促当事人自行清理占道物料;针对少数态度顽劣、拒不配合整改的店主,依法启动执法程序,督促当事人及时清理占道物品、清扫门前垃圾,恢复道路正常通行秩序。

行动同步督促沿线商户、相关责任人严格落实环境卫生主体责任,及时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切实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此次专项整治既是对新规落地的严格执行,也是一次面向一线的生动普法,通过“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方式,让商户、群众直观了解《条例》的具体要求,增强自觉维护市容环境的意识。

寮步城管提醒广大商户及市民群众,根据《条例》对应罚则:违反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地设摊经营、兜售物品,影响市容的,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临街店铺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占用户外场地进行摆卖、堆放、展示、作业等活动的,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请各类经营主体自觉遵守市容管理法律法规,主动规范经营行为,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城市市容环境。

文、图|记者 余宝珠 通讯员 寮步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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