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广东省法学会乡村振兴法治研究会2026年学术年会暨“农业农村现代化与乡村全面振兴的法治保障”研讨会,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白云山校区举办。

本次年会由广东省法学会乡村振兴法治研究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主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学部、土地法制研究院、法学院承办,广东省法学会新型城镇化法治研究中心协办。年会汇集了省内外近110名专家学者,共同研讨农业农村现代化与乡村全面振兴的法治议题。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委副书记葛小月在致辞中指出,本次年会紧扣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且在我国已经修订《农业法》和颁布《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的背景下举办,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年会涵盖乡村振兴重点前沿领域,希望与会专家深入研讨,为广东乃至全国乡村振兴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广东省法学会乡村振兴法治研究会会长蒋育燕围绕强化政治引领、提升组织建设水平,深耕涉农法治研究、产出丰硕学术成果,发挥智库作用、服务地方立法决策,搭建交流平台、培育中青年学者四个维度,总结研究会年度工作。他呼吁与会学者深化实证研究、促进成果落地,持续培育青年研究力量。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学部主任、土地法制研究院名誉院长陈小君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须以法治为根本遵循,法治既是乡村振兴的压舱石,也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核心助推力;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学科长期深耕“三农”法治研究,土地法制研究院建院十年来,始终聚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集体产权制度创新等重大议题,坚持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她谈到,乡村振兴法治研究本身具有跨领域、跨部门法、跨学科的综合属性,期待与会学者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贡献法律人的专业智慧与时代担当。

广东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金艳对研究会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把牢政治方向,将党的领导贯穿乡村振兴法治研究实践全过程,把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研究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紧扣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需求,主动服务广东乡村振兴;三是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开拓创新,设立研究生论坛、青年论坛,逐步壮大研究队伍。

开幕式由广东省法学会乡村振兴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副教授陈维君主持。

主旨发言环节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石经海主持,广东省法学会乡村振兴法治研究会会长蒋育燕,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农村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肖鹏,华中农业大学农业农村法治创新研究中心主任、人文法学院教授张燕分别以《法治护航,点绿成金,促进山区高质量发展——以阳山县为例》《二轮到期延包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问题研究》《从基础法到领域法:新修订农业法引领下的农业法典化发展趋势展望》为题做主旨发言。随后,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米运生,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丛中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教授于凤瑞就主旨发言进行了与谈。

随后,大会围绕“乡村振兴、农村治理与生态保障的互动”“新时代农业经济与农地权利交叉领域问题研究”等主题设置了三个分论坛,其中特别设置研究生论坛,为青年学子提供交流平台,现场学术氛围浓厚。

闭幕式由广东省法学会乡村振兴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教授高飞主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教授于凤瑞介绍了本次会议的论文征集及评选情况,并宣读了年会征文获奖名单。

广东省法学会乡村振兴法治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教授王权典作会议总结,他强调,未来涉农法治研究应紧扣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布局,结合中国国情、农情,系统构建农业领域法律知识体系。同时他建议,学界应以《农业法》《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为核心抓手,持续开展体系化、贯通式的专题研究。

文丨记者 陈亮
图丨学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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