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民罗先生向羊城晚报“记者帮”报料,他所在的新邦正品(惠州)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邦正品”)拖欠数十名工人工资,总额超百万元。

过去一年多,他和工友们跑过劳动监察,签过调解协议,也等过法院强制执行。可等到新邦正品关门、老板消失,等来的却是一纸“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工资却至今没有着落。

9月16日,记者电话联系博罗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和石湾人社办相关负责人了解到,该案确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工人的工资也处于未追回状态。

“不是不发,是每月发一两千元,拖着拖着公司倒了”

新邦正品位于博罗县石湾镇源头村。罗先生告诉记者,被欠薪的员工有50多名,部分员工因为欠款数额较小选择放弃追责,目前还有44名员工被欠薪。

“2024年七八月份开始欠,也不是说不发,每个月就发个一两千块钱,日积月累地这样拖,结果公司倒了。”罗先生回忆,2025年2月底,公司宣布倒闭,工人们随即报警求助,劳动监察大队、辖区派出所相继到场处置,博罗县人社部门随后立案调查,并组织工人推选了员工代表。

记者从获取的文书得知,人社部门认定的拖欠工资,最早可追溯至2023年8月。

2025年2月18日,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第一份《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新邦正品支付2023年8月至2024年10月拖欠的工资83万余元,加付赔偿金41.5万余元;3月11日,该局再下第二份决定书(博人社监字〔2025〕第007号),责令支付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的工资65.8万余元,加付赔偿金近33万元。

两份决定书合计,新邦正品欠薪本金约149万元、赔偿金约74.5万元,总额超223万元。

调解协议签了,老板也签字了,到期却分文未付

2025年3月20日,在石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新邦正品与18名工人签订《调解协议书》,新邦正品投资人林先生同时以个人身份签字。协议确认:公司按比例先付12.34万元,剩余75万余元于2026年3月19日前付清,新邦正品与林先生个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为何只有18人签字?罗先生解释,当时在册未离职的有26人,其中约10人因超过法定年龄无法作为劳动者签约,“但要追回的钱,不只是这18个人的。”

“老板说要我们等等,他出去打工挣钱了才能发工资。”罗先生说,工人们这才同意签字,“协议时间一年,但一年到了,他没有给我们一个交代,他直接消失了。”

法院裁定“终本”,“要有新线索才会继续执行”

因新邦正品逾期拒不履行,博罗县人社局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2026年8月25日,博罗县人民法院作出(2026)粤1322执543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书显示,被执行人新邦正品(惠州)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及申报财产;经向金融机构、车辆登记部门、证券机构、网络支付机构、自然资源部门等查询,“未查找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法院向该公司发出限制消费令,并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9月16日,记者电话联系博罗县人民法院办公室,核实该案确实处于“终本”状态,即执行程序暂时挂起,要有新的财产线索才会继续执行。

同时,裁定书明确:“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终本”之后,工人还能做什么?

罗先生告诉记者,8月24日,石湾铁场派出所所长通知员工代表到石湾人社办详谈“终本”后的后续方案,员工代表提出希望将公司原股东纳入追责范围,石湾人社办采纳了此提议,已将此提议提交给博罗县人民法院。目前,该方案尚未正式落地,工人们仍在等待。

记者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后梳理发现,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等于债务一笔勾销,工人仍有途径可循:

一是凭调解协议向法院主张权利,协议中投资人林先生已承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工人可要求其与公司共同还款,并申请对其个人财产强制执行;二是留意公司设备去向、经营变动、对外应收款等财产线索,随时提交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三是若公司股东存在未实缴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形,可依法要求股东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责任;四是若发现经营者有转移、隐匿财产或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的情形,可向公安机关反映,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那44名工人的工资最后能否追回?羊城晚报记者将持续关注。

文、图、视频 | 记者 杨锦强 申欣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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