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第一批)制定工作方案》,我国将首次制定全国统一的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进一步规范医保支付范围,提升保障公平性与基金使用效能。
方案明确,坚持“保基本”定位,综合考量各地基金承受能力、临床实际需求,按照“分类制定、动态完善”推进。首批将覆盖心血管、呼吸、眼科、妇科、放疗、麻醉、护理、康复、口腔种植、辅助生殖等13个类别。目录落地后,将率先应用于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再逐步和各省支付范围衔接。
中医暂不纳入
今年5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第一批)制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首批考虑制定“临床量表评估、中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中医针法、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口腔种植、辅助生殖、产科、放射检查和康复”11类全国医保项目目录。
在收集各方反馈、组织多轮专家论证后,本次正式方案作出结构性调整,首批目录由11类调整为13类。调整核心是暂时移出中医相关类别,新增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眼科、妇科、放射治疗、麻醉、护理7个西医大类,保留临床量表评估、口腔种植、辅助生殖、产科、放射检查、康复6类项目。
并非直接排除在国家目录之外
需要明确的是,中医相关项目并非直接排除在国家目录之外,只是不纳入首批编制范围。目录编制坚持分类制定、动态完善,后续国家医保局将结合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落地进展,按程序分批组织专家论证,持续扩充国家医疗服务项目医保目录覆盖类别。
按照此前规划,整套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从零起步,初步预计需要2年左右完成全部目录制定和发布。目录落地遵循循序渐进原则,不会要求各省同步全面实施,首先用于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再逐步与各省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范围做好衔接。
本次目录制定牢牢把握基本医保“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方案明确,综合考量各地基金承受能力、临床需求与社会影响等因素,遵循总量稳定、平稳衔接的原则,科学划定医疗服务项目保障范围。
健康体检、预防、保健等项目不予纳入
方案明确准予纳入国家医保项目目录的三项基本条件:一是项目列入现行版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二是项目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适宜;三是项目纳入后,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影响可控,不会威胁基金安全。
在明确不予纳入的情形方面,正式方案列明四类情形。其中美容、非功能性整容、减肥、健康体检、预防、保健等非疾病治疗类、超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不予纳入,与意见稿相比,新增了健康体检、预防、保健等内容。
在业内看来,这一调整进一步厘清了基本医保与公共卫生服务的边界,消费医疗业务与基本医保的合规边界更加清晰。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央视新闻、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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