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在全省深入打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动员部署会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释放强烈信号:对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坚持“零容忍”,今年年底前完成集中整改、核查销号,实现问题清零见底;对主观恶意造假、批量售卖虚假报告、整改期间顶风作案等行为,坚决重拳打击、彻底清退出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当天,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召开会议,对全省专项整治作出部署。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及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负责人在各分会场通过视频参会。
从“一眼假”到技术化造假,广东明确“露头就打”
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是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依据,一旦失真,不仅可能掩盖污染问题,也会严重影响环境治理决策。当前,监测造假手段正在从粗放式、低水平的土办法向专业化、隐蔽化、技术化转变。
会上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主任刘伟龙指出,广东明确将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罚”,对造假监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一并调查处罚。同时,也将授意、纵容、参与造假的排污单位,及提供造假设备的生产厂商同步查处,坚决斩断造假利益链条;对拒不配合、灭失证据、对抗检查的,联动公安、市场监管、法检部门依法查处。
监测机构全面排查,年底前必须“清零见底”
截至目前,广东已备案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1084家,其中纳入本次集中整治的手工监测机构462家,另有第三方运维机构622家纳入常态化监管。
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主任刘伟龙提到,机构数量大,但“小、散、弱”问题突出。部分机构人员、设备、业务规模严重不匹配,有的仅有少量人员却承担大量监测任务,为“未到现场”“到而不采”“采而不检”“检而不用”等问题留下空间。
对此,广东不再停留于一般性检查,而是要求逐家排查、逐项核查、逐个过关。刘伟龙介绍,广东将通过“摸清底数、集中整改、规范运行”三个阶段推进落实专项整治。
第一阶段,10月底前全面摸清底数。各监测机构必须立即自查自纠,如实报告过往及当前存在的问题;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组建专班,对辖区内机构全覆盖核查,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省厅每周调度、抽查。
第二阶段,10月至年底集中整改。围绕人员、设备、制度、技术能力、原始记录、数据上传等问题逐项整改,实行“整改一项、核查一项、销号一项”。对于无主观造假故意、存在流程不规范等轻微问题并及时整改的,依法依规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但对直接造假、兜售虚假报告的“造假作坊”,以及边改边犯、顶风作案、屡改屡犯的,坚决重拳打击。
今年以来,全省已查处相关违法案件300多起,其中查处技术服务机构95家次、排污单位230家次,对违规机构依法处罚、责令整改,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监管高压长期保持,推动行业“重新起跑”
专项整治并非“一阵风”。按照部署,今年年底前所有监测机构必须完成集中整改、核查销号,实现问题清零见底;明年起进入常态化规范运行阶段,对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广东还将运用大数据、智能化监管等手段,强化异常数据筛查和问题线索推送,提升发现造假、固定证据、依法查处的能力;建立与公检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会商机制,强化行刑衔接,集中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震慑效应。
与此同时,省厅将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等部门,并组织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拓宽线索征集渠道,广泛收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线索,做到“线上+线下”同步发力、“明察+暗访”相互衔接,对群众举报、部门移送、监管发现的各类线索分类处置、闭环管理,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生态环境监测已不单纯是业务技术工作,更是关乎党和政府公信力、社会形象的严肃政治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黄国锋表示,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既坚决清退恶意造假、情节恶劣的市场主体,也推动守法机构凭能力、技术和管理参与公平竞争。
从摸清底数到集中清零,再到常态监管,广东将以全覆盖排查、全链条追责、全过程监管持续压缩造假空间,让真实、准确、全面成为生态环境监测的鲜明底色。
文|记者 李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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