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网恋诈骗案,被告人曾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再次假冒女性网恋诈骗,被法院依法撤销缓刑,实施数罪并罚,获刑四年。
2025年5月,熊某某曾假冒女性身份在交友软件与他人建立虚假恋爱关系,并虚构各种理由骗取被害人转账。归案后,熊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退出涉案赃款,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以诈骗罪对熊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在缓刑考验期期间,熊某某再次假冒女性身份在交友软件发布交友信息,通过交友软件等与两名被害人建立虚假恋爱关系,并虚构需要医药费、赔偿酒店损失等理由,多次骗取被害人财物共5万余元。后熊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向其中一名被害人退赔3万余元。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熊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其前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同时责令退赔。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表示,被告人熊某某前罪因网恋诈骗他人财物被判处诈骗罪并宣告缓刑,其本应深刻反省,改过自新,但却选择在缓刑考验期内继续通过相同的手法诈骗他人财物,表明其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并未真正悔罪、真心悔改,依法应当撤销前罪缓刑并数罪并罚。法官同时提醒,网络交友需保持清醒,理性甄别网络虚拟人设,涉及金钱往来务必谨慎核实,避开网络骗局,守护自身财产安全。
文|记者 鄢敏 通讯员 钟健涛 任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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