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鸟花了几百元,没想到罚款就要上万元!”记者9月21日从广州市海珠区获悉,在近日海珠区林业局办结的一宗非法饲养画眉案中,当事人拿到“万元罚单”后满心懊恼,并为自己私下买鸟饲养的行为追悔不已。

据悉,近年来广州市海珠区有关职能部门,已查处多起非法饲养国家重点保护鸟类案件,涉案动物以画眉、受保护类鹦鹉为主。不少市民心怀侥幸,从“爱鸟人”变成违法当事人。

被查处的案件违法情节共性明显:当事人出于个人喜好,受传统笼养习俗、网络信息影响,通过私下线下交易、非正规网络交易渠道购买受保护的鸟类并擅自在家饲养,后被群众举报或执法排查案发。笼养观赏鸟看似是个人爱好,背后却暗藏法律风险。

笼养暗藏法律风险,爱好切勿逾越红线

画眉是广州市鸟,旧时法律未完善时,不少市民曾当宠物饲养。伴随2021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发布,画眉已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需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该许可审批严格,主要面向动物园、专业繁育机构等主体核发,普通市民个人爱好一般难以达到申请标准。

除了画眉,不少市民也会购买饲养鹦鹉。除虎皮鹦鹉、桃脸牡丹鹦鹉、鸡尾鹦鹉外,其他多数鹦鹉均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附录Ⅰ物种参照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管理,附录Ⅱ物种参照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管理,需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这张“合法身份证”或办理行政许可方可购买饲养。

据悉,部分市民对名录更新知之不深,简单把笼养保护鸟类当作普通爱好。记者了解到,未经许可猎捕交易饲养国家重点保护鸟类,当事人可视违法情节予以没收、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林警协同齐发力,筑牢野生动物保护屏障

记者了解到,为破解线索发现难、现场处置复杂、行刑衔接不畅等问题,广州市海珠区林业局联合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分局,建立海珠区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林警联动机制,打出“普法前置、巡护排查、联合办案、行刑衔接”组合拳,全方位筑牢辖区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屏障。

林业部门负责日常野外巡护、清网清套、行政案件调查、涉案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物种初步鉴定等工作;公安机关负责涉野生动物刑事犯罪线索摸排侦查,现场秩序保障等,并建立线索互通共享、案件双向移送、联合处置、定期会商研判和联合普法五大工作机制。

林警联动机制坚持“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普法理念,借助世界环境日、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节点,用好海珠湿地、街道社区、市场商圈等宣传阵地,把处罚案例转化为普法课堂。以“看得见的警示”纠正群众心中“喜欢鸟就能养鸟”“人工繁育就不算违法”的错误认知,把保护饲养鸟类的法律“边界线”讲实讲透,从源头减少认知盲区引发的违法行为。

据悉,广州市海珠区将持续发挥林警联动机制效能,严打非法猎捕、交易、饲养野生动物行为,同时拓宽普法覆盖面,引导群众树立“还飞鸟以山林”的科学护鸟观念,守护海珠城央的绿水青山与勃勃生机。

文|记者 梁怿韬 通讯员 李羽绮 周小军
图|通讯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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