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再有460个路段启用“移动电子眼”,可拍摄“电鸡”闯禁行、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广州交警新增一批“移动电子眼”,执法类别包括,抓拍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的17类交通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1.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2.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3.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4.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5.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6.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7.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8. 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

9. 电动自行车在禁止通行的道路行驶的;

10. 电动自行车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未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的;

11. 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12.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13.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规定悬挂本市登记的有效号牌;

14.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

15. 实施倒挂、侧挂、破坏或者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影响号牌识别行为的;

16. 电动自行车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的;

17. 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

具体路段包括天河北路、体育西路等460个路段。具体如下:

据悉,该设备将于2026年10月19日开始投入使用,交警部门将依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并予以执法,请广大驾驶人守法出行、安全驾驶。

文|记者 郭思琦 通讯员 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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