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多年前,葡萄牙商人居留澳门,定期乘船到广州参加“交易会”。他们白天入城看货议价,商定价格成功交易,称其为“拍板”——这个词,今天在粤语中依然常见。

海禁之下,这样的海外生意是如何做起来的?9月20日,著名海洋史学者、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二级研究员李庆新做客岭南大讲堂,在广东省博物馆主讲《从“三司通贡”到“两省通商”:明中期海外贸易转型与制度演变》,兼谈在南海西北陆坡发现的明代沉船。

活动由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指导,羊城晚报报业集团主办,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广东省博物馆(广州鲁迅纪念馆)协办。

海上生意推动旧制调整

讲座开场,李庆新以《塞尔登地图》等地图铺开大航海时代海贸的空间背景。沿着图上的航线,闽南—粤东地区与越南中部会安,成为理解东北亚、东南亚海上交往的两处枢纽。

明代前期,浙江、福建、广东的市舶司,分别承接日本、琉球及东南亚、印度洋等方向的朝贡往来,形成“三司通贡”格局。使团可以携货通商,民间私自出海贸易则受到海禁限制。

郑和下西洋结束后,朝贡贸易渐趋收缩。军费压力与财政负担增大,弘治年间,朝廷调整贡物给价、抽分等办法,重新衡量贡赐中的经济得失。与此同时,中外民间走私不断冲击朝贡体制旧规。1478年,江西浮梁商人方氏兄弟筹银600两,购买景德镇瓷器2800件运到广州,与广东商人合谋出海,换回香料、木材等货物,最终被查获。

李庆新引用万历年间谢杰《虔台倭纂》中的话,点出禁令与现实的矛盾:“寸板不许下海,艨艟巨舰反蔽江而来;寸货不许入番,子女玉帛恒满载而去。”

广东为何先行?在回应羊城晚报记者提问时,李庆新归纳了两项条件:葡萄牙人东来,广东首当其冲,奠定了贸易转型的先机;地方军事、财政开支紧张,需要开拓财源。1529年,广东巡抚林富陈述“市舶之利”,其中一项就直指军费:“除抽解外,即充军饷。”

广东逐步以抽分征税管理商舶贸易,形成“广中事例”。“抽分”是指从货物中按规定比例抽取一部分。嘉靖初年,市舶宦官被裁撤,广东市舶司继续存在,由海道副使兼管。在李庆新的研究框架中,广东的制度调整构成明朝第一次局部放开对外贸易。

外商赴穗参加“交易会”

随着葡萄牙人获准在澳门居留,澳门作为广州外港被纳入“广中事例”的新体制之中:澳门承接外商居留、商船停泊和丈量抽税,广州连接内地货源、组织交易,两地形成贸易管理的“二元中心”。

“外国人到此,首先在澳门进行丈量、抽税,然后再到广州做生意。”李庆新这样解释两地的配合。

他说,据施白蒂研究,1550年,澳门葡人获准参加广州举行的半年一度“交易会”。《利玛窦中国札记》记载,集市一次在一月,展销从印度来的货物;另一次在六月末,销售从日本运来的商品。卡莱蒂的《周游世界评说》则留下了更具体的场景:澳门的葡萄牙商人推举代表,乘中国船赴广州采购,白天入城看货议价,定价成交称作“拍板”。

李庆新指出,当时的“交易会”,已呈现国际性商品交易的特点。“上省下澳”则说出了两地往来的方向:外商赴省城广州交易,中国商人到澳门做生意。这一机制在明代后期已有雏形。

福建开海走出另一条路

广东通商带来的收益,也引起浙闽关注。讲座中透露,隆庆元年(1567年),朝廷同意福建巡抚涂泽民之请,准许漳泉商民“贩东西二洋”,月港成为合法出海贸易的重要口岸。这是继广东之后,明朝第二次局部开放贸易。

同样开海,两地办法却不同:月港准许中国商人出洋,不允许外国商人入境通商,主要向本地出海商人征税;广东允许外商在澳门居留,中外商人都进入征税范围。“广中事例”脱胎于朝贡制度,并继承、仿照宋元市舶制度;月港则更多取法内地钞关制度。

“于通之之中,寓禁之之法。”讲座引用的这句话,道出了开放与海禁的关系。

从“三司通贡”到“两省通商”,粤闽成为明朝对外贸易的主要区域。李庆新强调,这一格局由地方逐步调整、最终得到朝廷认可而形成,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

深海船货印证海贸历史

讲座中,屏幕上出现了南海西北陆坡Ⅰ号沉船出水的珐华器,以及Ⅱ号沉船上的原木。这些来自约1500米深海的船货,让文献中的瓷器、木材贸易有了实物参照。

秦大树、宋建忠等学者认为,Ⅰ号船从广州出发的可能性最大,目的地应是马六甲;Ⅱ号船则最可能从马六甲装载乌木,返航广州。李庆新进一步提出,Ⅰ号船的出发港很可能位于珠江口屯门一带。景德镇瓷器与惠州白马窑仿龙泉青瓷产品同船出现,也为判断商船与广东沿海的联系提供了依据。

“制度是重要的。”从船货回到贸易秩序,李庆新指出,制度调整释放了商贸活力,市场把内地产区与沿海口岸连接起来。瓷器、工艺品远销欧洲,思想、技术和物种随之传播,贸易的影响超出了买卖本身。

“我们看一个制度的发展,既要看到它一个时段的状态,更重要的是看到它的演变过程。”在李庆新看来,明代海禁政策在执行中不断调整,通商推动了制度转型。深海中出水的瓷器与乌木,讲述着贸易改变世界、制度影响贸易的历史。

主讲嘉宾:李庆新,二级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广东省第三届优秀社会科学家,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海洋史研究中心《海洋史研究》主编,《海交史研究》共同主编,广东省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兼任中国海外交通史研究会会长、广东历史学会会长。主要从事海洋史、经济史、广东史研究。

总策划/任天阳

总统筹/林如敏

执行统筹/龚丹枫 邓琼 温建敏 骆苹

文/羊城晚报记者 潘玮倩 张晗 实习生 赫连天梓

图/羊城晚报记者 梁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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