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视直播报道,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在上海黄鱼馆Jhouse前滩店点了9瓶矿泉水,花费600多元,质疑“20块的兰维乐矿泉水,敢卖70一瓶”。
该帖子引发热议,有网友认为定价过高不合理,也有网友认为只要明码标价即可;还有网友质疑发帖者自己未查看菜单。对此,发帖者称,没仔细核对菜单确实是她的问题,但发帖只是提醒,并未打算找商家退钱。






9月23日,记者联系上发帖者,其告诉记者,餐厅提供的是800ml的兰维乐矿泉水,该矿泉水在电商平台旗舰店4瓶售价92元,折合每瓶23元,但餐厅按每瓶69元收费。
同日,记者就此事致电黄鱼馆Jhouse前滩店。店员称,近期确有顾客反映兰维乐矿泉水定价过高。店员介绍,餐厅的兰维乐矿泉水按瓶售卖,每瓶69元,同时也提供免费温水。该店员坦言,餐厅矿泉水定价确实高于官网售价,但价格由公司决定,并非餐厅自行决定。

据了解,2025年,上海和平饭店曾因当着顾客面将罐装可乐倒入杯中,一杯售价50元,同款雪碧售价相同,750毫升依云矿泉水售价90元,引发广泛讨论。对此,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回应称,该定价属市场调节价,商家可自主定价,只要明码标价且消费者自愿买单即合法。
对此,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律师指出,若饭店已明码标价且未欺诈,其定价行为本身不违法,但高溢价可能引发道德争议。监管部门通常仅干预未明码标价或欺诈行为,而非直接限制价格。
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王瑜然律师则表示,目前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关于商品溢价或者降价标准的固定规范,大多数时候,商家都可以自由定价。只有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或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恶意倾销,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或下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其他经营者以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又或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不遵守政府指导定价标准的,才会受到处罚。
此外,王瑜然律师表示,若是消费者出于爱面子或自己疏忽结了账,这就说明交易完成、买卖合同就已履行完毕,若消费者之后再要求退款,相当于是行使合同解除权,商家是有理由拒绝的,“作为消费者,我们还是要勇于向物非所值的商品说‘NO’!不要因为面子而硬着头皮结账,得不偿失。”
王律师还表示,如果在交易过程中遇到商家强制交易的情况,可以报警求助,如果有证据证明商家没有进行明码标价或者商家有诱导、强迫交易等行为,即便已经完成交易,依然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新黄河、经视直播、法治日报、大河报、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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