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面和配音由AI生成,短剧被人改名搬运,创作者能否维权?据人民网9月22日报道,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AI短剧著作权侵权纠纷案,认定涉案短剧构成受保护的视听作品,判令侵权方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万元。

2026年初,A公司借助AI制作了47集微短剧《云上XX》(化名)。上线仅一天,公司便发现,B公司将该剧改名后,在其微信视频号完整播放,并植入广告获利,遂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将目光投向了成片背后的创作过程。法院查明,创作人员从编写剧本、设计分镜,到选择人物与场景、筛选生成片段,再到剪辑和调整声音字幕,全程参与制作。

他们通过不断调整和取舍,让生成结果接近预先构想。法院据此认定,最终表达体现了人的个性化选择,AI在其中承担辅助工具的作用。

据相关媒体报道,在确定赔偿金额时,法院除考虑传播范围、侵权持续时间等因素,还将生成过程中消耗的算力费用、商用工具授权费用纳入考量。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这一案例为讨论AI创作提供了具体切口:作品呈现得越容易,背后的构思、筛选和修改就越需要被看见。对于使用AI进行插画、影像创作的人而言,值得关注的是人的审美判断如何落实为具体表达。

创作成本与独创性也应分别讨论:花费多少影响成本核算,人的创造性贡献则关系到成果能否获得著作权保护。个案的认定,不能直接推及所有AI生成内容。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人民网、湖北日报)

责编: 校对: 审签:
版权申明

羊城晚报·羊城派原创,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