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手机本该让生活更方便,可无孔不入的弹窗广告,不仅让便利大打折扣,还可能在危急时刻变成绊脚石。央视近日报道,深圳张女士在拨打119给消防部门发送火警视频时,浏览器广告突然弹出。在被弹窗“硬控”的那一分钟,张女士的焦灼心情可想而知。

部分老人的遭遇更是心酸。安徽一位老人想拍视频,点开手机相机后,弹窗广告半分钟跳转近20次,只能无奈放弃。还有老人表示手机打不了电话,家人仔细一看,竟是拨号页面被广告占满。
不少老人不擅长使用智能手机,常用的也不过是拍照打电话。可如今这样的基本功能都被弹窗广告霸占,老人的无措可想而知。一旦误触按键造成财产损失,老人还要承受沉重的心理负担。
让人无奈的是,这些弹窗往往很难关闭。硕大的“关闭键”有时只是诱导用户再次进入“跳转轮回”的假按键,而真正的关闭键有时则被设计得又小又难辨认,藏在人们难以发现的页面角落。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早有明确规定:弹窗广告应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没有关闭标志或者计时结束才能关闭广告,不得利用虚假关闭标志等方式,为关闭广告设置障碍。工信部也曾发文规范,适老版禁止出现广告弹窗。
为何还是屡禁不止?有专家算账:一个日活百万的手机应用,若一天弹窗三次,收益可超150万元,而违规罚款却通常只在5000元至3万元之间。违法成本远低于违法收益,自然有人铤而走险。
因此,与其一遍遍呼吁行业自律,不如让那些把用户当“人质”的违法者真正感到“痛”。罚款可以进一步与违法所得、违法次数、实际影响相挂钩。对屡罚屡犯者,建议大幅提高处罚力度。同时,进一步压实应用开发运营者、手机厂商、应用商店等相关主体的责任。
弹窗广告之所以必须治,不仅是因为它让用户使用手机时不痛快,也不仅是因为它可能在紧急时刻挡住“救命通道”,更是因为用户对自己的手机上出现什么,本就应该拥有最基本的控制权。
这不是体验问题,而是底线问题。
文 | 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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