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9月29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东建房〔2026〕13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26年9月29日起实施。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本次政策立足我市房地产结构性供需变化,因城施策、综合施策,进一步减轻购房负担、促进住房消费、提振企业信心、稳定市场预期。《通知》从五个方面提出了提振需求和优化供给的举措。

需求侧方面,一是继续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对购买新房、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给予购房合同总价2%、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购房补贴,促进购房需求释放;二是加大住房公积金提取支持力度。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将装修款和物业管理费的提取纳入公积金的支持范围,并明确具体的提取规则,进一步减轻居民购房负担。三是进一步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在申请商业贷款时,将购买二手房首套房的认定审核范围纳入到由全市行政区域调整为拟购房屋所在地镇街(园区),扩大首套房贷款优惠政策覆盖面。

供给侧方面,一是细化房地联动土地供应调节机制,各镇街(园区)可结合全市新建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情况,合理新增优质住宅用地供给,并进一步细化明确商办用地的管控范围,通过土地源头管控促进供需平衡。二是鼓励多途径盘活存量资源。通过鼓励自持经营、非居改保、法拍市场收购等方式推动存量商办用房盘活去化。

接下来,东莞市相关部门将持续强化对房地产市场的动态跟踪和形势分析,紧密跟踪政策落地成效,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策工具箱,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据悉,相关实施细则正抓紧制定,将于近期发布实施,确保新政平稳运行。

文 | 记者 余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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