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银行9月28日消息,近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强化财政金融协同发力,切实减轻首套住房刚需家庭商业房贷利息负担,更好支持城乡居民刚性住房需求。
通知明确,政策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实施期限暂定1年,面向新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享受贴息需要同时满足三项条件:一是为新发放商业房贷,不包含存量贷款置换;二是住房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及以下;三是房屋成交价格150万元及以下 。
按照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贷款,财政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单户贴息贷款上限100万元。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90%、地方财政承担10%,省级及以下财政分担比例由各省结合实际自主确定。所有开办商业房贷业务的银行,均可承办该项贴息业务 。
在资金管理方面,贴息资金采取“预拨+结算”模式,建立“省对省”工作机制,由省级财政与银行省级机构对接,高效完成资金预拨、审核、结算清算。
为方便群众,政策实行免申即享。经办银行负责做好贴息资格核验,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告知借款人贴息相关要素;按月收取房贷利息时,自动扣减对应贴息金额,并通过短信、APP推送等方式告知借款人。银行按月报送贷款发放、贴息使用相关数据,接受财政、金融管理部门监督。
通知要求,压实各方责任。财政部牵头统筹政策实施与预算监管;金融管理部门做好信贷业务指导;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加强财政与货币政策协同。同时开展联合抽查,对骗取套取贴息资金的行为,将追回贴息资金;对银行与客户合谋违规操作的,严肃追责,情节严重的取消经办资格。
下一步,各部门将密切跟踪政策落地情况,保障贴息政策精准直达刚需群体,充分发挥财政金融政策合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文|记者 戴曼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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