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被执行人公司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后,当即赠送一面书写“审慎执行护企业,秉公高效办实事”的锦旗,对法院优质高效的执行和解工作表示认可与感谢。原来,龙岗法院在执行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时,依托区司法助企中心相关工作机制,经过一周时间倾心协调,最终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
“我们银行账户的资金主要用于缴纳税款和为母公司支付重整偿债资金等重要事项,被冻结后情况确实很紧急。今天账户解冻了,燃眉之急解除了,我们心里也踏实了。”被执行人湖南某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如释重负。
“和解方案确保了我们的合法债权,有法院的保障,我们放心。”申请执行人上海某融资租赁公司经理表示。
深圳母公司两外地子公司应还款上百万元
该案件在审理阶段,经龙岗法院调解,两被告湖南某物业管理公司、福建某保安服务公司应向原告上海某融资租赁公司支付拖欠租金164.27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两被执行人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总共不足20万元。两公司与申请执行人多次协商,希望能够和解,并通过龙岗区司法助企中心窗口向龙岗法院提出申请,表示公司经营受外围环境影响,资金紧张,无力履行义务;公司并非怠于还款,愿意积极想办法筹资履行,请求法院从中协调,促成执行和解,尽快解封其名下被司法冻结的银行账户,否则公司将无法开展核心业务,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转。与此同时,深圳某工程公司也向深圳破产法庭提出同样申请,请求该法庭协同龙岗法院力促和解。
“我们了解到,两被执行人公司是深圳某工程公司的两家全资子公司。深圳某工程公司破产重整通过,两子公司被裁定为母公司的共同还款人,以其经营收入偿还母公司的重整债务。”执行法官说。
执行法官高效斡旋一周内促成执行和解
执行法官收到和解请求后,按照司法助企中心工作机制,在此前已掌握案情的基础上,再次对案件详细情况作了全面深入的分析,经过多次致电双方当事人,巨细靡遗地梳理关键争议点,反复沟通,申请执行人表示愿意和解。
法官趁热打铁,根据双方的争议焦点,进一步深入思考能够兼顾当事人双方利益的和解方案,并反复与双方“背靠背”“面对面”沟通,不断听取和吸纳双方新的意见,一步步调整完善,然后提出了既能保障申请执行人债权、又不会对被执行人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和解建议,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一致,两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分期支付款项,并在和解协议签署之时还款6万元作为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解除被执行人账户冻结的条件。法官郑重向被执行人释明,达成执行和解来之不易,务必要诚信履行和解协议。
当事人诚信履行和解协议,案件进展顺利实现多方共赢
对于该和解方案,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双方签署笔录后,两被执行人当场还款6万元,申请执行人收款后当即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执行人账户的冻结,法院当天即予以解封。此次执行和解,自被执行人提出申请至和解协议签署并开始履行,仅用了一周时间。
“和解过程中,我们了解到了两家公司的实际困难,更主要的是清楚了他们的还款诚意和积极态度。现在法院从中协调,我们就更不担心债权落空了,同意解冻他们的账户,就是基于这种信任。”申请执行人公司经理说。
“执行和解之后,法院密切关注着协议的履行情况。日前,两被执行人按照和解协议约定的期限再主动还款14万元,目前,当事人诚信履约,执行和解进展良好。”执行法官表示。
龙岗法院高效促成此次执行和解,既确保了申请执行人债权的实现,也让两被执行人分期履行缓解了还款压力,还保障了被执行人母公司破产重整后续工作得以顺利推进。当事人双方互惠互利、有关各公司利益得到均衡维护,实现了多方共赢,司法的效率、效果与公信力充分彰显。
文|记者 李艺戈 通讯员 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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