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广东省森林特别防护期。
《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广东省实行全年森林防火,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野炊、烧烤、烧蜂、熏蛇鼠;禁止烧山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烧田基草、果园草等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因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经当地政府批准,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失火。
假期出行游玩,森林防火要牢记:不准携带火种进山,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文|记者 郭思琦 通讯员 粤应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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