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提出,到2030年基本形成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文化遗产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的作用充分彰显。

记者留意到,在规划的组织保障章节中,中央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正式走入公众视野。此项顶层设计的制度创新,标志着我国文化遗产保护治理体系迎来重大变革,从多部门分头管理迈向中央统筹、系统保护、统一监管新阶段。

顶层设计创新

本次规划第十二部分“组织保障”明确,中央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承担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职能,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推动、组织实施。同时,确立 “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履职尽责” 三级工作格局,构建上下贯通、权责分明的组织运行体系。

这是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理念和政策持续深化的最新成果。

从“十四五”规划纲要中的“强化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构,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再到本次“十五五”规划中,最终将此项工作协调机构的命名与职能,从文字构想明确为实体顶层机构,实现顶层设计的制度创新。

破解治理难题

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提出与推进,有着深刻的现实需求和深远的文化意义。

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院长曹劲告诉羊城晚报记者,我国文化遗产领域长期存在分散管理的现状。文物、非遗、古籍、历史文化名城、博物馆、国家文化公园分属不同主管线条,各部门各司其职,容易出现分头治理、协同不足的“九龙治水”困境。跨领域、跨区域、跨条线重大保护项目统筹难度大,遇到复杂保护难题容易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局限,难以实现整体性保护。

中央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的设立,将文化遗产保护从多个部门业务上升为中央统筹的国家战略任务,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在文化领域的重要实践。曹劲认为,贯通“系统性保护”需求,文化遗产治理不再孤立保护某一件文物,而是兼顾遗产本体、周边环境与文脉生态,汇聚多方力量协同发力,变被动补救为前置布局、主动防控风险。

文化遗产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中央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的制度创新,将用系统性制度力量,守护祖先留给我们的文明瑰宝,让绵延千年的中华文脉生生不息。

文|记者 朱绍杰 何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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