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申办业务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明确,2026年10月15日起,广州不动产登记进一步优化网上申办业务办理流程,申请人提供电子申请材料,或者将真实有效的纸质材料拍照或者扫描后在线提交并确认与原件一致的,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与其他登记事项、不动产登记簿、共享信息等查验不存在冲突,免予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实现全流程“一次不用跑”。
根据《通告》,申请人使用PC端、自助机等设备通过局门户网站等通道登录广州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https://bdcws.gzlpc.gov.cn/gzwwsq/#/entry),阅读业务办理须知后,可选取相关不动产填写申请信息,完成信息填报、人证核验、材料上传(涉及电子证照可通过“授权用证”模式上传)、电子签章等环节后,完成案件申请,案件及申请材料自动转入登记业务系统,并按不动产属区推送至登记机构。其中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询问表按照申请信息在线生成,申请人需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电子签章确认。涉及处分类业务的,原产权人需进行录音录像,进一步确认申请信息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通告》指出,网办案件在未完成审核登簿前,申请人选择撤回网上申请的,可自行在网上申办系统办理,系统记录撤回信息后直接结束案件。涉及需退登记费的,由申请人持退费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按线下流程办理。网办案件办结前,对应不动产单元无法办理其他不动产登记业务。申请人提交电子申请材料,或将真实有效的纸质材料拍照或者扫描后在线提交并确认与原件一致的,登记机构通过与其他登记事项、不动产登记簿、共享信息等方式查验不通过的,仍需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现场(或邮寄)核验。
文|记者 董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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