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10月14日,广州番禺区沙湾街道源海金沙御苑业主李先生妻子名下的车位,已被同小区业主王先生占用一周。王先生称,李先生安装新能源车充电桩线管前未与其协商,且线管在其车位上方天花板留下数颗长钉,令其心理不适。目前,物业已剪短钉子、修补天花板,但王先生坚持收到道歉才挪车。沙湾街道表示将继续搭建协商平台;律师指出,侵占私家车位已构成民事侵权,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车位被占一周
“王先生车位正对着的天花板有两条充电桩线管,其中一条是我的,另一条是其他车主。另外,他车位上方还有消防管道等。为何他就是针对我?”李先生十分无奈,他的车位已被邻居占用了一周,他的新能源车要在外面停放、充电,产生的费用已有100多元。

李先生的充电桩及线管,在今年8月安装。安装前,他找厂家设计线管施工图纸,向物业报批,并请当地供电部门安装电表。李先生说:“安装充电桩前,已将施工方案交给物业,经物业同意后才安装。安装后,物业派了工程人员验收。”

14日,“记者帮”在街道、居委、物业等工作人员见证下与王先生通话。
“我不认为车位天花板属于我私人的,但李先生在安装线管前,并没有与我沟通。”王先生表示,8月某天,看到自家车位天花板多了一条充电桩线管:“装得好差,天花板钻了几个洞,有4颗长钉暴露。无论上车、下车,看到4颗长钉,心理不舒服,感觉有东西扎着自己。”

发现情况后,王先生曾与物业沟通,希望他们处理,也曾向12345反映:“沟通后得到的回复是李先生安装的线管合规。”
李先生说,与王先生平时没有交集,曾在8月与王先生碰面:“当时他说了我的线管在他车位上方有问题,我也让他找物业沟通。因为线管施工方案是经物业报批,我不能私自乱改。”

物业已剪短钉子、修补天花板
此前,王先生提出三种解决方案,一是李先生的线管不经过其车位上方,走旁边的公共线架;二是双方互换车位停放;三是剪短钉子、修补天花板。
12日,物业根据王先生诉求,派工程人员将其车位上方的长钉剪短、修补天花板。但整改至今,王先生仍未将车位还给李先生:“要求李先生、物业当面向我道歉。”

“记者帮”询问王先生,其车位上方有两条充电桩线管,只有其中有一条是李先生的,为何对另一条线管没有意见?“另一条线管不只是经过我车位上方,也经过后面车位上方。后面车主没有意见,我也没有意见。另外这条线管装得比较好。”王先生回应。
从事件发生至今,李先生已多次向沙湾派出所报案,但仍未有处理结果。李先生希望:“相关执法部门能帮忙制止霸占车位行为。王先生也要赔付我这段时间外出停车、充电、维权的费用。”

物业公司经理何女士表示,新能源车已是业主用车趋势,物业报批安装充电桩及线管主要按以下原则:一是符合消防安全规范,每个充电桩的电线独立装管;二是车场天花板是公共区域,线管走向不影响其他车主使用车位;三是线管按就近原则铺设。她解释:“如果所有线管都贴着墙走,业主成本增大,电线长度增加,停车场消防风险也增加。”
14日,沙湾街道回应,事发后,社区及沙湾街道相关部门已组织召开协调会,目前,王先生因出差在外未到场,已通过电话与其进行沟通,但双方暂未达成和解。针对王先生提出“对裸露螺丝和破损天花进行整改修复”的诉求,物业公司已整改修复完毕。后续,金沙湾社区将继续联同相关部门和物业公司积极搭建协商平台,化解双方纠纷。
律师:侵占车位行为构成民事侵权
广东源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黎思思表示,车位天花板一般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归全体业主共有,由物业公司负责日常管理维护。车主装线管,如需要经过其他车主的车位天花板,应与所属车主友好沟通,说明安装充电桩线管的需求及必要性,争取对方同意。若对方同意,可共同协商安装方案,明确管线走向、固定方式等细节,避免影响对方车位使用。
但就侵占业主私家车位的行为,黎思思表示,在民事层面,私家车位属于业主的合法私有财产,他人未经许可占用、妨碍车位使用,构成民事侵权。被占车位的业主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在行政层面,侵占车位的人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九条,公安机关可处拘留和罚款。
在刑事层面,邻里车位纠纷引发的占用,原则上不认定寻衅滋事罪;只有经过行政处理制止之后,仍多次恶意占位、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才考虑刑事立案。
黎思思提醒,若最后双方协商无果,被占车位的业主可以固定好证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文、图、视频|记者 马思泳
羊城晚报·羊城派原创,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