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老年人诈骗犯罪案近年来屡见不鲜。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防范意识薄弱、信息相对闭塞的特点,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老年人财物,严重侵害老年人权益。重阳佳节来临之际,佛山禅城法院选取一起典型的养老诈骗案例,以案释法,提醒老年人警惕以熟人关系为掩护、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的诈骗陷阱,提高防骗识骗意识。
退休后,梁老伯看着手里攒下的一笔养老积蓄,一直想找个稳妥渠道增值。这时,相识多年的何某找上门来,自称现为某保险公司员工,向梁老伯推销一款虚构的“财富人生保险(理财型)”保险产品,声称年化收益率高达8%—13%,一年期满即可支取本金并获取高额利息。梁老伯心动不已,加之对何某颇为信任,遂投保20万元。一年期满后,梁老伯准时收到“利息”,对何某愈发信任,便决定续保。此后几年间,经何某游说,梁老伯又陆续追加投保,且到期后均选择只取利息、本金续保,投入金额越滚越大。然而好景不长,某日梁老伯再次联系何某时,对方却杳无音讯。梁老伯这才觉察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65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何某诈骗老年人财物,酌情从严惩处。综合其犯罪情节、性质、危害结果及认罪态度,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何某向被害人梁老伯退赔65万余元。
法官说法表示,此案是一起典型的针对老年人实施诈骗的刑事案件。被告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与被害人相识多年的信任关系,冒充保险公司员工,虚构高收益保险理财产品,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法官提醒广大老年朋友:投资理财务必选择正规渠道。办理保险、理财业务时,应通过相关公司官方客服电话或官网核实工作人员身份及产品真伪,切勿轻信他人推荐的所谓“低风险、高回报”理财产品。平时亦要加强学习防骗知识,了解常见诈骗手段,提高防范意识,切实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文|记者 黄松炜 通讯员 巫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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