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送爽,又逢重阳。当子女想为父母添一份养老保障,一纸预付床位合同却可能让孝心变成糟心事。广州消费者陈女士为80多岁的母亲购买养老床位,一次性支付全款48000元,母亲一日未住便因病离世;解约时,养老院却按合同约定扣除42%违约金。经广州市消委会介入调解,违约金最终降至16.7%,并以分期方式退款,陈女士表示认可。
合同目的落空,解约反被“扣四成”
2021年,陈女士与尚在筹建的养老院签订一次性床位合同并付清全款,约定2022年建成投入使用。未料母亲尚未入住,便因病离世。陈女士认为,购位本为养老,如今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遂要求全额退款。养老院却称,按约定因入住人原因单方违约,须扣除42%违约金;虽经协商同意协助转售,但此后4年转售无果。陈女士直言,所谓“转售”不过是“拖字诀”,遂向广州市消委会投诉。
接诉后,市消委会核查合同及相关资料,抓住两个关键点:其一,老人一天未入住、未接受任何养老服务,养老院主张42%违约金须举证自身实际损失,无法举证则该比例明显偏高,消费者有权要求降低;其二,该条款系养老院单方拟定的格式条款,涉嫌将风险尽数推给消费者、加重其责任。经多轮沟通调解,养老院最终同意将违约金降至16.7%,并以分期方式退款。
五路并进,理性避坑养老消费
本案暴露出“预付式消费退费难”“高额违约金” “预售床位风险”等问题。广州市消委会提醒,购买养老床位务必擦亮眼睛、理性消费。
一、警惕“预售卡”与“期床位”。养老项目从筹建到落地变数较多,极易出现资金链断裂、烂尾或无法按期交付等风险。应避免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全额预付,优先选择已建成运营、信誉良好、经营稳定的机构;确需购买预售床位,须核实合法审批文件,切忌盲目大额全款支付。
二、细审退费条款,拒斥“霸王条款”。签约前重点关注“合同解除”与“退费规则”:是否允许因老人身故、重病无法入住等特殊原因解约退款,违约金比例是否过高;有异议应要求修改或签订补充协议,保留协商记录。
三、理性评估需求,避免超长周期预付。老年人身体状况随时可变,应根据实际需求理性决定,尽量避免一次性大额支付或签订长达数年、数十年的超长预付合同,建议按月付费或签短期合同。
四、遇纠纷果断维权,拒绝无限期“转售”拖延。应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退款要求,保留合同、支付凭证及不能入住原因说明等证据;协商不成,及时致电12345投诉,必要时可诉讼维权。
五、警惕诱导销售,防范欺诈陷阱。个别机构利用老人渴求保障的心理,以话术营造购买紧迫感。依《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第三十五条,不得以隐瞒真相、欺骗等方式诱导老年人购买养老公寓、预售卡、优惠卡等产品。对“高息回报”“免费入住”“投资返利”等宣传须高度警惕,切勿将养老床位与理财投资混淆,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文|记者 马灿 通讯员 穗消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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