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学生沉迷手机、影响学习和身心健康,不少中小学都有严格的手机管理规定。然而,学校想方设法管手机,一些商家却动起脑筋帮学生“藏手机”。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报道,记者在多个电商平台搜索“藏手机神器”等关键词发现,这些所谓的“藏手机神器”品类繁多,从水杯、仿真书本、闹钟,到台灯、饭盒、纸巾盒,都是学生日常生活中常见物品,价格从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商品介绍中,“防金属探测器”“双层暗格”“防突击检查”“可以上锁”等是主要卖点。平台数据显示,部分单品月销量超过500件,一些商品的累计销量甚至超过4000件。

记者注意到,一些社交平台上,讲解、推荐所谓“藏手机神器”的视频也颇受关注,有的视频获得上万点赞。在一条推荐隐藏式台灯的视频评论区,不少网友留言求购买链接;有人感慨,自己都毕业了才刷到这样的“神器”;还有人质疑效果,表示学校会使用金属探测仪探测这些物品。

商家对于学校可能的检查方法做足了“功课”,记者发现这些商品宣称可以“防金属探测器”。

教育部明确:中小学生不得带手机入校

教育部此前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通知》强调,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班主任沟通热线等途径,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通知》指出,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各校要做好家校沟通,家长应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通知》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律师:营销行为与学生管理秩序相违背
监管部门可依法查处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认为,部分商家明确以帮助中小学生躲避学校检查为卖点,已经偏离了普通收纳商品的使用场景。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表示,平台上销售的所谓“神器”,实际上是帮助未成年人或者唆使未成年人违反法律法规,把手机带到课堂里的一种工具。从这个角度来讲的话,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相关规定,任何人发现了有损害未成年人的商品或服务出现,都有权利举报。平台应当及时对商品采取下架措施,履行主体责任,主动对多次违法违规商家进行定期清理。

对于商家公然以“藏手机神器”“考场藏手机”等字样进行商品营销,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国文表示,这是违反《广告法》规定的。《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上课伪装藏东西’‘躲避宿舍查手机’之类的文字表述明显带有不良诱导倾向,诱导学生以此对抗学校禁止携带手机的制度,这显然是与青少年成长教育,特别是学生管理秩序相违背的,违反了广告法的立法本意。”杨国文说。

对此,他认为,电商平台应该对商家的营销行为进行必要管束,如警示、及时下架处理等。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应当介入加强监管。如果平台明知或者应知互联网广告活动违法却不予制止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予以处罚。

浙江双实律师事务所律师章文则告诉记者,如果该商品只是以正常使用功能进行宣传售卖的话,是没有问题的,怕的就是一些打擦边球的行为,会对未成年人形成不良诱导。“除了监管部门对商品有针对性开展检查外,学校和家庭也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营造更加健康的成长环境。”

别让“藏手机神器”抵消“禁令”效果

所谓“藏手机神器”,就是在伪造的器物内设置暗格,将手机隐藏其中,帮助学生逃避校方检查。不能充电的“充电宝”、无法阅读的“书本”、几乎不能喝水的“水杯”……这让一些学生借助“神器”,躲过学校和家长的检查,将手机带入校园,以实现“用手机自由”。

互联网时代,要让学生与手机完全“隔离”,显然不太可能,重要的是引导其学会自我管理,合理使用手机。然而,有的商家公然宣传“藏手机神器”可逃避检查,帮助学生逃避学校监管,甚至用于考试作弊,这种宣传不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平台对商家的营销行为负有一定的监督管理义务,应及时下架类似违规商品。同时,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他们认识到过度依赖手机的危害以及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教育部网站、金彩云客户端、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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