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直播6小时,月入过万”,这样极具诱惑力的招聘话术,把不少年轻人吸引进了团播行业。但女主播林夕、李言等人的亲身经历,撕开了这一行业光鲜表象下的隐秘一角:镜头前6小时的表演只是工作的起点,下播后还要完成日均数十条的“写作业”任务——去其他直播间给打赏用户批量发私信“撬大哥”,完不成就要被扣罚报酬。更有甚者,部分公司会直接向业绩不达标的主播施压,诱导甚至强迫她们以“维护粉丝”的名义线下陪见玩家,把职业边界彻底击穿。当这些主播不堪身心重负提出离职,公司又拿出事前签署的直播合作协议,索要高达数十万元的违约金。近日媒体曝光的团播行业乱象,绝非个别机构的经营失范,而是新就业形态下平台用工规则走偏的典型样本。

团播行业乱象的滋生,背后有三层绕不开的深层逻辑。
最核心的根源,是“合作协议”对劳动关系的替代。大量团播机构故意用民事合作协议掩盖实质劳动管理,一边对主播实行严格的考勤排班、业绩考核、违规处罚,把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组织从属性的管理链条全部拉满;一边又以“双方是平等民事主体”为借口,拒绝承担劳动法规定的社保、最低工资、劳动保护等基本责任。如此“管理全拿走,责任全推掉”的操作,直接把主播扔进了权益保障的灰色地带。
第二层原因,把“情感劳动”异化成了可量化的KPI。原本属于社交范畴的情感互动,被公司拆解成“私信数量”“大哥留存率”“线下见面频次”等硬性指标,主播的个人时间、情绪价值甚至人身边界,都被明码标价折算成流水。为了完成业绩,机构自然会不断突破公序良俗的底线,从线上批量骚扰用户,一步步滑向诱导线下不当交往的边缘。
第三层原因,是新业态劳动权益规则的落地速度,暂时没能跟上行业迭代的脚步。过去几年,直播行业快速裂变出团播等新模式,而劳动关系认定的举证门槛、监管介入的触发机制,还没能完全匹配这类灵活用工的新特征。很多主播手里没有考勤记录、工资条、工作证这类传统劳动关系证据,维权时往往陷入“明明被严格管理,却证明不了自己是劳动者”的尴尬境地。
矫正团播行业的乱象,须从规则源头补上三块短板。
首先要穿透“合作协议”的形式伪装。劳动仲裁和司法环节,应当把主播的工作时长是否被严格控制、收入是不是由公司规则直接决定等,作为判定关系性质的核心依据。
其次要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规则落到实处。今年10月8日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正是填补此类空白的关键一步。要明确将网络主播纳入制度覆盖范围,把最低劳动报酬、最长工作时长、职业伤害保障等基础权益,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让团播主播不再处于“保障边缘人”的位置。
最后要强化对直播机构的日常监管。有关部门对诱导主播骚扰用户、胁迫线下交往、恶意索要天价违约金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推动行业建立公开透明的用工规范,从源头铲除靠突破底线换取流量的生存土壤。
直播行业不是法外之地,新业态更不能成为劳动权益的真空地带。我们鼓励新就业形态的创新发展,但这种发展绝不能建立在牺牲劳动者基本尊严和合法权益的基础之上。只有把管理的责任和保障的义务重新匹配起来,团播行业才能跳出“靠擦边换流水”的低层次循环,真正走向健康可持续的发展轨道。
文|毕舸(资深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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