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竹笋为何在用硫磺熏?”有读者向人民日报反映,在四川乐山马边彝族自治县和泸州古蔺县、叙永县,一些人为了让竹笋保鲜、卖相好,竟然用硫磺熏鲜竹笋。硫磺熏制竹笋既可能对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又严重污染空气。读者称,“我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都没得到有效处理”。随后,人民日报记者实地调查发现,在当地,硫磺熏制的竹笋随处可以买到。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硫磺不能用于熏蒸鲜笋。但在当地,无论是商家还是村民,压根不把硫磺熏制竹笋当回事。硫磺的添加量全“靠手感”、熏制点接受“来料加工”、记者送检的竹笋每千克二氧化硫含量高达5.57克……这些细节,反映出问题的严重性。

有业内人士直言,熏制一吨竹笋,大约只需要几千克硫磺,熏制成本一斤几分钱。为此,一些商家和农户不惜剑走偏锋。
此种做法无异于投毒:二氧化硫附着在笋体,遇水转化为亚硫酸盐,即使是长期低剂量摄入,也会破坏人体的B族维生素;持续刺激消化道,增加内脏黏膜损伤风险。工业硫磺带入的重金属(铅、砷)会在肝肾蓄积,长期摄入会损害肝肾功能,而砷更是属于一类致癌物。
这样的竹笋,不仅会对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伤,也会对熏制者带来不小的健康风险。长远看,这种做法也会反噬地方农产品品牌。
值得一提的是,有关人士指出,大型食品加工企业遇到硫磺笋,会进行彻底的“脱硫”处理,但小厂就很难保证品质了。马边县一名领导更是感叹,“只能看企业的良心”。问题是,利欲熏心者良心何在?
无疑,某些企业、某些人士的自觉是靠不住的。要想遏制这股歪风邪气,唯有在监管上动真格。然而在当地,监管也显示出软弱一面。这才是硫磺熏笋屡禁不止的关键原因。
一方面,当地有关部门对于群众举报和投诉缺乏积极响应,导致熏制者和商家有恃无恐;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即便查处,也失之于“高举轻打”。早在2025年人民日报就接到读者反映,古蔺县黄荆镇笋子山有人用硫磺熏笋,记者当时将线索转交当地有关部门。而近日记者询问起此事,古蔺县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查获1900公斤硫磺熏制的竹笋,对责任人杨某处以罚款500元”。这种“罚酒三杯”式处罚怎么可能让始作俑者长记性?
更令人不安的是,有商家放言:县里有检查,都会通知到村里,自己就能提前知道。而记者“测试”发现,这并非虚言。监管者和被监管者“暗通款曲”,检查信息成了公开“通知”,熏制窝点当然可以从容应对,以至于逐步形成气候了。
硫磺熏竹笋现象反复出现,说明既有的监管存在很大问题,监管失灵、执法不到位是不争的事实。在教育引导农户改变陋习的前提下,须强化监管体系:通过夜间巡查、突击检查、跨区域联查等机制,消除监管空白和薄弱环节。对硫磺熏竹笋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情节严重者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并且通过打击“保护伞”,击碎“硫磺熏竹笋很安全”的病灶,且对监管部门的失职者予以问责。
此外,还应通过多地区、多部门合作的方式,全面切断买卖“硫磺笋”的灰产链条,引进食品深加工企业、引入科学保鲜技术,促进竹笋加工向规范、绿色转型。
文丨伍里川(资深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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