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女子刘某3年前与加拿大籍男子李某登记结婚,二人未生育子女。2025年刘某病逝,李某在处理遗产时得知妻子生前立下遗嘱,将全部遗产交由其哥哥处置。丈夫李某对此不认可,诉至法院要求继承妻子刘某的全部遗产。
法院查明,二人登记结婚两年多,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刘某重病期间原告后期返回加拿大且未参与刘某的后事办理。法院遵循遗嘱优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驳回原告继承全部遗产的诉求,婚内共同财产和抚恤金各分给其一半,被继承人名下的房产车辆等财产则按照遗嘱由被告人处置。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蓬勃新闻、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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