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线上教育培训行业蓬勃发展,网课资源已成为许多人学习备考的重要资料。但低价倒卖、私自传播盗版网课的侵权现象也随之增多。

10月27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为规制网络课程盗版现象敲响法治警钟。

甲公司是一家医学教育培训企业,自主开发了涵盖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全套网络课程,还注册了“甲医学网”系列商标。

乙公司在某电商平台经营两家店铺,并以11.9元的价格销售执业医师考试网课。甲公司购买后提取网盘链接,发现其中大量视频课程的内容、讲师姓名及“甲医学网”标识均与自家课程完全一致。甲公司对购买过程和网盘内容进行了全程记录,并通过可信时间戳固定证据后,以著作权侵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乙公司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及合理维权费用。

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指出,网络课程属于受法律保护的智力成果,该教育培训机构依合同享有著作权。未经许可,通过售卖网盘链接、组建共享群组、上传视频平台等方式传播他人网课,均构成侵权,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本案中,甲公司投入成本研发制作了涉案医学网课,乙公司未经授权低价倒卖课程网盘资源,是对甲公司劳动成果的盗用。即便售价极低、单次获利微薄,也要承担赔偿损失、停止侵权等责任。

法官强调,网络盗版侵权具有易逝性、易篡改性特点,隐蔽性极强。侵权商家可随时下架商品、删除网盘链接、篡改售卖信息,导致证据极易灭失。固定证据的方式有多种,例如可信时间戳存证、区块链存证、公证处电子保全等。这类存证方式能够证明某份内容在某个时间点确实存在,且事后无法随意修改。甲公司借此完整还原了侵权事实,为案件审理裁判提供了依据。法院经审理认定乙公司构成侵权,并根据甲公司的实际损失、乙公司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情节等因素,综合确定赔偿数额。

法官提醒,网络经营者应当树立尊重智力劳动的法治意识,未经授权不得私自售卖、传播各类网课资源;各类教育机构、知识产权权利人在日常经营中要提高维权意识,遭遇网络盗版侵权时及时规范留存电子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广大消费者也要理性消费,自觉抵制来源不明的低价盗版课程,既能规避学习内容出错、资源失效的风险,也能共同维护健康规范的网络教育市场环境。

文、视频|记者 鄢敏 通讯员 赵丹 李秋鹏 任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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