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寮步应急管理分局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成功查处一起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件。现场查获甲醇共计2176.8升,及时消除一处重大安全隐患,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2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寮步应急管理分局执法人员此前对寮步镇凫山村凫西路11号开展日常执法检查时,在该建筑4楼一租赁仓库内发现存放有未开封的甲醇产品。经现场清点,涉及500毫升装44箱(每箱48支)、1000毫升装22箱(每箱30支)、160毫升装20箱(每箱144支),合计2176.8升。
经核查,该仓库为普通民用租赁建筑,当事人无法提供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规划许可、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等相关手续,现场也未配备通风、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必要安全设施,不具备危险化学品储存条件。为准确定性,寮步应急管理分局随即委托化学工业合成材料老化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涉案甲醇进行抽样鉴定。经检测,该批甲醇闭杯闪点为19.0℃,属易燃液体,已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序号1022,确认属于危险化学品。
寮步应急管理分局当天即予以立案调查,并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改正。一个多月后的复查显示,现场甲醇已全部委托广东某环保有限公司规范处置,隐患整改到位。鉴于当事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了相关管理条例,寮步应急管理分局对其作出罚款52000元的行政处罚。
文、图、视频 | 记者 文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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