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抚养了11年的儿子患白血病不幸去世,她伤心地告诉记者,儿子张科去世当晚,重庆重医儿童医院一名医生问他们,孩子遗体由家属自己处理还是委托他人帮忙处理,“考虑到当时的实际情况,我们商量后选择了后者。”

她说,随即一名刘姓男子联系了她,称孩子要送重庆石桥铺殡仪馆火化,“他说孩子是未成年人,按重庆习俗大人不能送别,届时骨灰可作撒江处理,还会拍摄撒江视频。”

“当时我们认为儿子如果融入大江大河,也是在以另一种方式解脱病痛重获新生,就同意作撒江处理。”李女士称,她支付了8900元费用,儿子遗体经处理后被刘某运走。

李女士给记者提供的一份双方签订的“授权委托书”显示,李女士委托刘某全权办理儿子火化相关事宜,但没有载明放弃骨灰。

李女士提供的证据显示,事后其家人向刘某要撒江视频,刘某称没有拍摄,“家属没有说要视频。”

他还称,孩子当晚火化后,骨灰已由工人撒在重庆石门大桥下面靠重庆肿瘤医院一侧的嘉陵江里了,“那里有个斜坡原来是洗车的,后来封了,我们从栏杆翻过去撒的,如果到别处撒被巡逻人员发现要被处理。”

李女士说,他们相信了刘某的话,一直认为儿子的骨灰撒在石门大桥下面的嘉陵江里,有时会去那处江边祭奠儿子。

家人到殡仪馆查询发现孩子骨灰被混合填埋在大树下,怀疑遭撒江欺骗

李女士对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说,2024年6月,一名亲人去世后在重庆石桥铺殡仪馆火化,前去悼念时她顺便问了一下工作人员,得知遗体火化后不准撒江,她查询儿子当初火化情况,找到了刘某签字的那份“放弃骨灰”记录。

她说,她进一步了解到,当时儿子的骨灰根本没有撒江,而是被石桥铺殡仪馆以“无主骨灰”为由,混合其他无主骨灰填埋在一棵大树下面。

李女士夫妻俩称,儿子的骨灰是他们寄托哀思、悼念儿子的特定载体,具有人格象征意义和人身专属性,但重医儿童医院未尽审查义务,将他们的信息交由刘某,导致儿子的骨灰被擅自处理,刘某超越代理权限,谎称骨灰撒江,擅自放弃张科骨灰处置权等,使他们至今无法找回骨灰,造成重大精神损失。

起诉重医儿童医院和涉事男子刘某要求书面赔礼道歉,连带赔偿20万元精神抚慰金,将择期宣判

夫妻俩在悲愤中将重医儿童医院和刘某告上渝中区法院,要求他们书面赔礼道歉,请求法院判令他们提供儿子张科骨灰的全部处理记录及下落信息,配合石桥铺殡仪馆找回骨灰,同时连带赔偿他们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渝中区法院的一份传票显示,该案案由是侵权责任纠纷,10月20日下午2:30,此案在该法院第18法庭开庭审理。

李女士告诉记者,当天下午她和丈夫一起出庭参加庭审,被告方出庭的主要有重医儿童医院的代理律师以及刘某等,庭审主要围绕举证、质证和辩论进行,当天下午5时左右庭审结束,法官问他们是否愿意调解,“我们说在法院组织下可以考虑,但被告方没有当庭表态。

据悉,法官未当庭宣判审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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