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河源市连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五次会议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任命杨通达为连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并决定由其代理连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任命黄春响为连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免去罗中正的连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文、图丨袁文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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