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上午,清远阳山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召开。
会议决定免去黄泽鹏的阳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决定任命王学素、卢俊龙为阳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王学素代理阳山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任命莫景清为阳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阳山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会议决定,接受罗振宇辞去阳山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邓洪政辞去阳山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文|记者 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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