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一父亲外出遛狗将2岁儿子独留家中,12分钟内男童从18楼坠亡一事,持续引发社会关注。孩子母亲刘女士随后控告丈夫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当地警方已受理。
10月23日,刘女士告诉记者,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今日向她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该局经审查认为,其提出控告的“崔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没有犯罪事实,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不予立案。如不服该决定,可在七日内申请复议。
刘女士表示无法接受这一结果,她已委托曾代理“重庆姐弟坠楼案”的律师,申请刑事立案监督,并申请听证,请求公开公安机关认定标准。刘女士称,将坚持追究丈夫的刑事责任,“作为妈妈一定坚持到底,坚持(主张)刑事立案”。
事发后,孩子父亲崔先生告诉刘女士,已将家里这条狗处死,但对外又称是将狗送人了。对于此事,记者尝试联系崔先生进行求证,对方拒绝了采访。
据此前报道,9月13日下午,崔先生带孩子从海洋公园回家,刘女士曾嘱咐他等孩子入睡再出门遛狗,或者带孩子一起下楼遛狗。但崔先生在回家3分钟后,将孩子独自一人留在家中,下楼遛狗。事后,丈夫向她解释,出门前孩子在客厅看电视。不过家中事发区域没有监控,无法还原事发经过。
崔先生曾称现场监控等均能证明他在事发时确实不在家中,不存在主观故意或虐待行为。
刘女士曾表示,最大的诉求就是希望丈夫能够承认自己的过错。

刘女士说:“作为妈妈,需要一个真相。”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中国新闻周刊、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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