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财经自媒体公司,利用企业公开披露的经营数据制作负面文章,再以“免费删帖”为诱饵,要求企业支付数十万元以内的所谓服务费。近日,上海闵行警方披露的一起案件,揭开了这类网络舆情敲诈的运作方式。涉案团伙累计发布涉企文章3000余篇,涉及500余家企业,涉案金额逾1100万元。
据媒体报道,今年9月,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在开展企业走访排查时,发现辖区一家企业持续通过多个网络平台发布涉及企业经营状况、财务报表、业务布局及产能情况的文章,相关企业大多处于首次公开募股(IPO)申报或上市筹备阶段。
警方调查发现,部分文章发布后不久便被集中下架,随后出现针对同一家企业的正面宣传内容。短短数月内,同一账号对同一家企业的评价截然不同,引起警方注意。

经梳理涉案账号发帖记录,警方初步查实,该公司通过多个网络账号累计发布涉企文章3000余篇,涉及500余家企业。进一步调取资金流水后,警方发现,公司账面收入大多标注为“咨询费”“服务费”,相关款项到账后,负面文章随即下架,正面宣传内容接续上线。
据警方披露,团伙以企业公开披露的经营数据为基础撰写文章,刻意夸大经营风险,并加入企业内部管理混乱、盈利下滑、团队专业能力不足等负面表述,通过网络账号批量发布,制造舆情压力。
当企业担心负面信息影响上市进程、主动联系删稿时,团伙便提出所谓“免费删帖”方案,诱导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每份协议涉及10万至15万元费用。警方调查认为,相关协议没有对应的真实服务,所谓咨询费、服务费实质上是被包装过的删帖费。
9月20日,闵行警方开展收网行动,抓获以杨某为首的10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扣押百余份合作协议及18篇拟发布的企业负面稿件。10名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类似案件已有生效判决
2025年3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披露,上海一名财经自媒体博主寇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据检察机关披露,2022年1月,寇某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将外地发生的恶性事件张冠李戴至上海一家企业,引发舆情。企业联系其要求删除不实文章后,寇某以签订合作协议为条件,索取20万元信息服务费。2023年,双方未能就续约达成一致,寇某再次发布负面文章,并以删稿为由索取30万元。经查,寇某还以类似手段向另一家金融企业敲诈勒索,涉案金额累计达70万元。
202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敲诈勒索犯罪典型案例。其中,罗某甲等人通过自媒体发布企业负面信息,以不支付“商务合作”费用就不删帖相要挟,向6家互联网企业索要29.6万元。法院认定相关人员构成敲诈勒索罪,对主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2025年6月,上海市公安局也曾专门通报涉企舆情敲诈治理情况,指出部分不法分子通过自媒体炒作企业负面信息,以“交钱就删、不交再发”相要挟,或以商务合作、舆情服务协议为掩护索取费用。警方当时表示,相关案件存在借助多个账号同步炒作、制造舆情发酵假象等情况。
上市窗口期的声誉风险成为敲诈切口
从上述案件看,相关犯罪的共同点在于利用企业对商誉受损的担忧,通过发布、传播负面信息制造压力,再将删帖与收费协议绑定。IPO筹备阶段的企业需要应对信息披露、投资者关注及市场评价,负面舆情可能增加沟通成本和声誉管理压力,因此更容易成为此类行为的目标。不过,企业对负面报道的担忧并不意味着相关报道必然影响审核结果,具体影响仍需结合事实及监管要求判断。
最高人民检察院此前发布的典型案例指出,判断有偿删帖是否构成敲诈勒索,需要综合审查行为人是否实施胁迫、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等因素,不能仅凭收费或删除文章这一单一事实认定犯罪。
对企业而言,遭遇此类要挟时,应保存发布记录、聊天记录及资金往来等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而非以付费删帖换取短期平息。对于媒体和信息平台而言,既要保障正常的舆论监督,也需警惕借新闻报道之名实施敲诈的行为。
文|记者 扶贝贝
图|人工智能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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