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抖音集团副总裁李亮再发微博长文,谈起短剧和传统的影视剧的区别。
李亮在微博中表示,短剧和传统的影视剧没有本质区别,只是载体不同,表现形式不同,没有哪个好,哪个不好。核心是内容质量,短剧这个形态发展比较晚,在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批评下,内容提升质量非常快,特别是大量的有知识有文化的创作者的加入,使整个短剧的创作质量有了非常大的提升。
李亮提到,随着AI的发展,未来几年,短剧为主的视频创作创作力将完全可以媲美好莱坞大片,具有很大发展潜力。他直言,看到包括腾讯绿泡泡在内很多同行加入,并取得非常好的市场份额,发展很快。希望大家可以在阳光下竞争,共同健康发展。
李亮在微博中再度提到秦朔。其原文如下:近几年很多专家转型做自媒体,他们的收费比普通自媒体要高出几倍甚至十几倍,我觉得只要市场接受就是合理的,但道亦有道,还是要遵循基本道德规范。我们观察到,秦朔先生是23号参加完某公司的创作者嘉年华,发表了重要演讲;24号就在自己朋友圈发布对该公司某影视剧深入骨髓的赞赏(见截图);26号据说是根据日本野村8月数据,写了所谓“字节时间”,我们指出这个定性不符合事实,很不严谨,但秦朔先生仍坚持一定要使用该标题,一定要对行业做这个定性。我们自己讨论,感觉可能是后面“利益相关方”坚持要他做的这个定性,与他本人原来的专家风格非常不符。此外,有人推荐我学习由腾讯官方授权,秦朔先生主编的两部书《从连接到激活》《AI 大潮下的新质生产力》,我会认真阅读学习。
这场抖音与秦朔在互联网上的言论拉锯战,起因为资深媒体人秦朔发表《可怕的红果与中国互联网的字节时间》一文,用一组数据描绘了字节系产品对用户时间的绝对统治力。其依据的数据是野村证券援引的QuestMobile报告,2026年7月,抖音单App以19.4%的时长份额首次超过微信的18.8%;8月,整个字节系App在Top50应用中的总时长占比达到41.8%,而腾讯系为28.6%,两者相差13.2个百分点。秦朔据此概括,中国互联网正从“腾讯时间”转向“字节时间”。
文章一出,抖音集团副总裁李亮在微博连续发文,措辞激烈,称相关定性“极不严谨”“纯属瞎扯”。其依据是野村的统计仅限于移动端排名前50的App,既没有计算长尾应用,也没有计算PC端时长,报告本身还注明为“追踪估算”,这“根本不是中国互联网时长”。更关键的是,李亮抓住了秦朔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四条(份额达二分之一可推定市场支配地位)的漏洞:“他自己引用的数据是字节系占41.8%——连二分之一都没到。”。李亮表示,互联网竞争激烈,没有哪家公司成为 “中国互联网的xx时间”。
与此同时,字节旗下红果短剧也紧急辟谣了“年化收入逼近400亿元”的传闻。随后,秦朔在其微信朋友圈坚持“字节时间”是对趋势的概括,而非法律上的垄断判定。对于10月29日李亮的再度公开发言,截至发稿前,记者暂未看到秦朔的回应。
这场争论的背后,是微短剧庞大的用户与市场。数据显示,我国微短剧用户规模已超8亿,平均每4个中国网民中,就有3人观看微短剧。预计2026年中国微短剧、AI剧及漫剧市场规模合计将突破1210亿元。
针对微短剧行业快速扩张带来的一些问题,目前,政策层面已经开始有信号放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6号《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9月1日起施行。

文、图|记者 杭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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