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记者从广州市医保局获悉,2027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将于10月31日开始。为方便市民参保并享受医保保障,记者采访医保部门梳理最新的缴费政策、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为市民提供详尽指南。
谁能参保?多类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据了解,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未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医疗保障的以下人员,可纳入2027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具体包括: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校、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各类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本市户籍人员;
三、在本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持有人;
四、居住地在本市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五、居住在本市且持有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
六、出生180天内且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
要交多少钱?财政补助有多少?
记者了解到,2027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是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425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为985元/人;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565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为845元/人。除此之外,符合本市医疗救助政策规定可享受资助参保待遇的医疗救助对象,可就近向户籍所在地或者本市居住地街道(镇)申请资助参保,个人无需缴费。广州市2027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的参保登记及缴费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至12月20日(集中参保期)。
如何参保缴费?不同人群渠道各有不同
据介绍,各类人员的参保登记方式和往年基本一致。在2027年度集中参保期前已参加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的续保人员,系统将自动为其续保,无需个人另行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已办理停保手续或在我市首次参保的人员,以及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按以下渠道办理:
一、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方式参保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统一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二、大中专学生(不含市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协助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统一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三、中小学生(含市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城乡居民(含其他非本市户籍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自主选择线上办理(“穗好办”APP)或现场办理(到户籍所在地或者我市居住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参保登记,办理成功后,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向税务机关缴纳医保费或前往各区税务服务大厅缴费。
四、纳入广州市医疗救助金资助范围的城乡居民:由本人或代理人向本市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个人无需缴费,由医疗救助金资助参保。
划重点!新生儿、学生参保及长护险特别提醒
针对家长群体,市医保部门特别发布以下重要提醒:
一、新生儿参保:新生儿在出生180天内参保并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两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的,足额缴纳两个年度医保费后,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两个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只缴纳出生次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的,自出生次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二、中小学生参保:2026年11月至12月,医保、教育及税务等部门将通过数据共享完成学籍信息采集验证。信息确认无误后发送税务机关征收医保费,并通过预留电话发送缴费通知。请家长、学生密切关注短信通知,及时完成缴费。同时,家长也可选择前往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或使用“粤医保”微信小程序主动确认学生身份,并同步更新学生信息和联系方式。
三、高中及中职毕业生参保:广州市已统一为高中及中职毕业生办理停保手续,停保期间仍可享受2026年度医保待遇。如需参加2027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请按以下情形办理:
1.毕业后就读广州市大中专院校的同学,由所在院校统一办理2027年度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
2.毕业后就读广州市外大中专院校的同学,可在学籍地参保,户籍地在广州的也可在广州参保;
3.在社会教育机构重读高三的学生,如具有广州市户籍,或持有在本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可通过“穗好办”APP线上办理或者前往户籍或居住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现场办理参保登记。
四、大中专学生参保:本市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五、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年满18周岁的人员,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即自动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由医保经办机构分别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部分中按年度划转,参保人无需另行缴费。具体待遇享受范围见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政策文件。
错过集中参保期?将设置待遇等待期
温馨提示: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将设置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就医费用不予报销。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9号)等有关规定,自2025年起,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固定待遇等待期为3个月;每多断保1年,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结合2027年度征缴安排举例说明如下:
情形一: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
举例:2025年度及2026年度均已参保基本医疗保险,2027年度未在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需等待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才能开始享受待遇。如在2027年3月1日参保缴费,6月2日才能享受待遇。
情形二:未连续参保
举例:2025年度正常参保,未参加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如在2027年度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需等待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即自2027年4月1日起方可享受2027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情形三: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
举例:未参加2025年度及2026年度城乡居民的人员在2027年度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等待期为3(固定等待期)+1(变动等待期)=4个月,自2027年5月1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补缴1年居民医保费(按照2027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自2027年4月1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医保部门表示,将持续为广大市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参保缴费支持,全力保障市民医保权益。更多2027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资讯,市民可关注“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或使用广州医保智能AI服务平台查询了解。
文 | 记者 陈辉 通讯员 穗医保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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