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东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经表决,任命隆军为东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隆军代理东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东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招群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主持宪法宣誓仪式。

公开简历显示,隆军此前任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等职。

文 | 记者 文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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