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东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经表决,任命隆军为东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隆军代理东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东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招群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主持宪法宣誓仪式。
公开简历显示,隆军此前任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等职。
文 | 记者 文聪
责编:
校对:
审签:
版权申明
羊城晚报·羊城派原创,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