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就《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第四十六条提出:学校应当告知未成年学生及其监护人,不得将手机、电话手表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校园;确有带入需求的,须经监护人同意并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目前意见征集仍在进行,截止日期为11月25日。电话手表在小学阶段使用最为普遍。这一拟出台的新规引发广泛关注,记者就此采访了学校、家长及教育部门。

学校:只能劝导,期待“有法可依”

“每次开家长会,我们都会建议家长不要让孩子把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带进学校。”惠州市博罗县第六小学(原罗阳第六小学)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在校内发现学生携带电话手表的,老师会提醒其关机或交给班主任保管。

不过,校方在工作中也常遇到难题。部分家长以需要联系孩子为由,坚持让孩子带手表进校,学校只能建议,无法强制限制。同时,各班班主任对此类现象普遍表示头疼,课堂上时有学生玩电话手表,甚至用手表接听电话,不仅影响自己听课,也干扰周围同学,拉低了整个课堂的效率。

"也有一部分家长是比较配合和支持的。"该负责人表示,如果相关条例正式出台,学校开展工作将有明确依据,对课堂教学也会有很大帮助。

家长:关键在使用场合,支持新规

博罗县博罗中学中洲实验学校的一名学生家长对记者表示,她认为这项规定对孩子有好处。她说:“智能手表没有必要带到学校去使用。正常上下学的话,可以和孩子约好放学时间,在校门口等。如果有事,也可以通过班主任联系到孩子。”

在她看来,智能手表可以在孩子周末出门玩耍时使用,智能手表本身是好东西,但要注意使用场合。

博罗教育局:暂无明确规定,条例出台后将积极执行

记者随后联系了博罗县教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教育部门对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带入校园还没有明确的限制和规定,后续如果相关条例正式出台,将积极执行落实。

一边是家长对孩子安全联络的牵挂,一边是老师对课堂秩序的担忧。从“只能劝导”到“有法可依”,这条仍在征求意见的规定,或许正是学校期待已久的管理“标尺”。目前,市民仍可通过“粤当家”小程序、电子邮件等渠道,在11月25日前就该条例提出意见建议。

文、图、视频 | 记者 申欣悦 实习生 骆燕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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