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人大网发布《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该修订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增设独立的网络保护专章,直面不良行为教育矫治类活动等引发热议的话题,回应社会关切。

关于校外培训等机构经营限制,修订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九条提到,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其中,修订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专门提到,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以夏令营、冬令营、特训营、校外培训等形式或者名义开展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教育矫治类活动。

关于教育矫治,第六十八条还提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人案件办理需要,可以委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者指派司法、青少年事务等社会工作者参与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社区矫正等工作。

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6年11月25日前,通过“粤当家”小程序“我要参与”栏目参加本次法规意见征集活动,或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规处反馈有关意见建议。

文、视频|记者张小悦

责编: 校对: 审签:
版权申明

羊城晚报·羊城派原创,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