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傍晚,视频回访电话一接通,电脑屏幕里一下子挤进了三张笑脸。女孩们叽叽喳喳,争着分享校园日常。
“徐阿姨,我在妈妈这边过得很开心,成绩也进步不少!”小茗(化名)眉眼弯弯,笑意盈盈。
望着孩子眼里重新燃起的光,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徐黎长舒了一口气。谁能想到,镜头前活泼开朗的她们,两年前还因家庭纷争,终日惶恐不安。
故事,要从一段早已结束的婚姻说起。
七年前,张先生与王女士协议离婚,三个孩子由王女士抚养。为减少离婚对孩子的伤害,二人离婚后仍同住一处。然而,积压的隔阂并未消散,矛盾反而越积越深。两年前,王女士搬离住所,因其没有稳定收入与住所,三个孩子改由张先生直接抚养。
分开生活,也没能消解过往积怨,双方拉扯不断。张先生就抚养费纠纷将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
2月4日开庭当日,张先生句句带着不满:“这两年孩子吃喝读书全靠我一人承担,她既不出钱,也不尽母亲的责任。”
王女士当即反驳:“大女儿读大学,我每月都给2000元生活费。可他就是不让孩子们和我接触。”王女士告诉法官,孩子只要跟她联系,回家就得挨爸爸的骂,这让她又生气又心疼。
双方激烈争吵中,一旁的三个孩子神色局促,眼神躲闪不安。这一幕,让承办法官徐黎揪心不已。
面对这起看似普通的抚养费纠纷,大亚湾法院并未简单“坐堂问案”。拥有多年家事审判经验的徐黎清楚,单纯庭审对峙只会加重孩子的心理创伤。庭审结束后,她随即将孩子们带到一旁的家事调解室,搬来矮凳坐到孩子身旁,放缓语调:“不用害怕,这里不会有人吵架,你们想说什么都可以。”
为安抚孩子情绪,她没有直接谈及案件,而是从孩子们喜欢的零食、小游戏聊起,慢慢卸下他们的防备。一旁压抑许久的小茗忍不住落泪:“爸爸妈妈一碰面就吵架,我们夹在中间左右为难,我想跟着妈妈生活。”其余两个孩子也道出心里的不安与惶恐。
徐黎意识到,这起案件的症结并不在抚养费。一纸判决只会激化双方矛盾,受伤最深的依旧是孩子。
跳出“就案办案”的固有思路,大亚湾法院迅速启动家事调查机制。徐黎联合司法社工胡书果开展家事调查走访工作。调查结果显示,常年的家庭矛盾已经给孩子造成极大的心理伤害——长期焦虑、作息紊乱,学习状态一落千丈,小茗甚至一度出现自残行为。
找准病灶,方能对症下药。小茗已满13岁,根据法律规定,变更抚养关系应当充分听取其意见、尊重其真实意愿。在双方均同意变更抚养关系的前提下,法院依法引导双方就抚养与探望事宜一并协商,并组织调解。
“我们不纠结对错,只讨论如何减少对孩子的伤害。”5月中旬,徐黎把记录着孩子们心理评估与真实心声的家事调查报告摆在张先生与王女士面前,“小茗意愿明确,应当尊重她跟随母亲生活的选择。同时,也要保障另外两个孩子与母亲正常相见,他们需要安稳、充满爱的童年。”
徐黎耐心向双方释明抚养与探望的法律权责,将自己和孩子们的沟通情况一一转述,并以自己为人父母的体会劝慰他们:“比起一纸判决,孩子们的笑容更重要。”
“我同意。”王女士立刻回应。短暂沉默后,张先生也点头应允:“我同意小茗跟着妈妈,以后我不会阻拦孩子见母亲。”
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小茗跟随王女士生活,小儿子由张先生照料,成年长女的生活费也协商确定。
案件办结,关爱并未止步。大亚湾法院依托常态化未成年人回访机制,联合司法社工持续跟进孩子的学习生活与情绪状态,适时开展心理疏导。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从“坐堂问案”到“家事调查”,从“就案办案”到“案后回访”,大亚湾法院在家事审判中探索出一条“调查-调解-回访”全链条守护路径,用司法温情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成长的晴空。
文|周婷婷 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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