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扬子晚报,南京一名助教老师休息日外出爬山,5个小时没有回复家长群消息,因被怠慢的客户身份重要,她随后被收回全部办公权限、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她表示,自己休息日一直存在隐性加班,公司曾规定“休息日定时查看3次工作号”,事发后则出台新规,进一步要求:休息日也要每隔3小时查看手机,曾有同事因为相同的原因离职。她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目前已提交劳动仲裁申请,同时就社保、公积金缴纳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反映。

下班后回群消息,算加班吗?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蒋怡琴表示,司法审查认定隐形加班主要把握两个核心要件:一是加班指令是否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二是劳动者是否付出了实质性劳动。

蒋怡琴解释,如果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明显挤占休息时间,且劳动者按照要求交付了劳动成果,并非简单浏览消息、浅层回复,即便劳动者居家、线上完成工作,也可以认定为加班。目前已有不少生效判例,法院结合案件事实判决用人单位支付隐形加班对应的加班费,充分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蒋怡琴同时表示,劳动者依法享有休息休假权,遇到突发、应急类工作事项,用人单位临时联系劳动者,具备现实合理性,但企业不宜将这种例外情形演变为常态化要求。面对常态化的线上加班侵扰,劳动者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明确线上工作沟通规则,维护自身休息权益。用人单位也不能把“随时在线”当作劳动者的默示义务,更不能因为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未及时回复群消息,就对其随意作出处分、降薪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劳动者自身也要学会主动维护合法权益。面对常态化的线上加班侵扰,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明确线上工作的沟通边界规则,维护自身的休息权益。日常面对大量涌入的群消息,还可有意识地做好注意力管理,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分级处理,避免被碎片化信息牵着走。如果已经出现焦虑心态,更要及时做好心理调节,既不影响正常工作节奏,也不让自身的身心健康受到无端损耗。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扬子晚报、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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