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2026年广东省公平竞争政策专题宣传活动在广州举行。活动以“破除壁垒 湾区同心 公平同行”为主题,珠三角九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签署《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九市)公平竞争制度实施合作协议》,粤港澳大湾区首个跨区域公平竞争联盟正式成立。

广东是外贸大省、制造业强省,粤港澳大湾区大量国企、民营企业积极开展跨境投资、海外并购、国际业务布局。伴随企业扬帆出海,境外反垄断监管日趋复杂,经营者集中申报、垄断协议、市场支配地位、域外补贴审查等风险,已经成为广东企业海外经营的一道“必修课”。
2024年11月,在市场监管总局和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支持下,广州市首批省级经营者集中服务窗口正式运行,东部窗口设于黄埔区市场监管局,西部窗口设于市标准化研究院,均纳入全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咨询和商谈渠道。目前,服务网络从广州延伸至深圳、佛山、茂名、湛江乃至广西、海南,覆盖整个华南,建立了一套“专业精准、温暖高效”的服务体系。
在当天举行的圆桌论坛“促合规:并购重组竞争合规对话”中,嘉宾和企业代表围绕广东企业出海痛点,结合新上线的海外反垄断合规服务平台,探讨广东企业在跨境经营者集中申报、海外并购、境外经营中的反垄断风险识别、合规体系搭建、风险应对策略。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殷继国从域外执法趋势,梳理了广东特色产业出海的系统性风险,解读新平台的理论价值。殷继国提出,欧美与“一带一路”沿线反垄断执法呈现审查标准多元化、门槛外交易事后审查风险上升、救济工具分化、扼杀式收购规制深化、沿线规则碎片化与执法本地化并行等新趋势。

殷继国分析,广东企业跨境经营者集中申报容易在“未取得控制权”误判、营业额归集跨境错配、交割前实质整合的“抢跑”风险、低估事后追溯审查风险四方面踩坑。
殷继国说:“海外反垄断合规服务平台的理论价值在于将‘信息不对称’从企业个体负担转化为公共基础设施,未来应推动其从‘信息可及’走向‘决策可用’,通过场景化升级、建立“快速响应”与平台预警的联动机制和嵌入企业合规流程,更好地服务企业出海。
广东省律师协会反垄断专业委员会主任刘延喜,近期和团队梳理了10起中国企业在海外遭遇反垄断执法或诉讼的公开案例。“中国企业出海面临的反垄断风险,已经贯穿投资并购和日常经营的全过程。”刘延喜说,从行为类型看,垄断协议案件4起,其中纵向垄断协议3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3起;经营者集中案件2起;另有1起涉及标准必要专利。从程序上看,既有执法机构调查、行政处罚,也有竞争对手或交易相对方提起的民事诉讼。行业则覆盖通信、互联网、电子、跨境电商、制造业和医药等领域。

中国企业如何应对在海外遭遇到的反垄断案件?刘延喜建议,企业把合规和风险防范前移。“我建议企业重点建立三项机制:一是建立内部反垄断合规制度,二是建立调查和诉讼应对机制,三是把目标法域规则嵌入交易和经营决策。”
三七互娱集团总法律顾问李哲表示,少数股权投资不等于低合规风险,企业应把反垄断评估前置到交易立项和交易结构设计阶段,防范“抢跑”,持续管理敏感信息、数据与技术的风险;建立一张全球监管路线图,明确各方的申报与配合义务、最晚交割日及延期机制,并约定各方对补救措施的接受范围。

李哲期待,规则进一步明确少数股权与控制权边界,希望完善财务性少数股权投资的前期咨询和快速评估机制,并增强海外反垄断合规服务平台的实用工具功能。
统筹| 吴珊
文|记者 严艺文 见习记者 杨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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